绍兴首批廉租房开始申请 受理时间持续到5月9日
2013年04月18日 10:09:56
浙江在线04月18日讯 对于绍兴市区很多住房困难家庭来说,“可以住得舒服一些”是他们简单而又迫切的心愿。如今,申请廉租住房的机会又来了。记者获悉,绍兴市区2013年首批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开始启动,申请时间为1个月,即从4月10日起至5月9日止。
这次申请受理登记的范围是:绍兴市区七个街道和三个镇(东湖、皋埠、鉴湖),受理地点为各街道(镇)办事处。
很多人关心的申请对象要求,有关部门是这么规定的:依法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家庭;已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绍兴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边缘户)》或《绍兴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因病致贫户)》的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300%以下)。
当然,申请对象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非农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市区非农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同住人员户口迁入须满2年以上。拥有私房或承租公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使用面积包括已转让未满6年的房屋及已被拆迁的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未满6年的房屋面积)。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实际共同居住的其他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员。
不过,政府集中供养和离婚5年以内的除外。
这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在袍江名城阳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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