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7日讯 “今年以来,温州两级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上升很快,已经受理各类破产案件86件,是去年全年的3倍。但这并不是媒体前段时间所称‘温州或面临企业破产潮’,只是正常的司法跟进措施。”
在省高院联合浙江律师、注册会计师、银行业、企业家等五大省行业协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审委会会员、民二庭庭长章恒筑这样表示。
金融债权在破产案中占较高比重
来自省高院的数据显示,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43件,同比上升85.7%;审结企业破产案件89件,同比上升64.8%。
章恒筑分析说,在这些破产案件中,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呈现出几大新特点。
一是金融债权在企业破产债权中占据较高比重。调查全省12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债权超过73亿元,占破产债权总额243亿余元的30%。通过破产程序实现金融不良资产有序处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二是担保债权较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暴发成为引发企业危机的导火索。宁海、莲都、天台等地法院受理的多起企业破产案件均涉及当地众多的互保联保企业,中小企业担保链危机对区域经济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三是民间借贷债权较为普遍存在,在申报债权总额中占比较高。一些不规范的民间融资活动与集资类犯罪活动交织。
另外,浙江一些民营中小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会计制度不健全,企业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关联企业财产高度混同的问题较为突出。
今年以来温州破产案件上升很快
“破产法不仅是一个市场退出法,更是一个企业更生法、恢复生机法,是解决企业倒闭、工人失业等问题的重要工具,而且在其他方面也有明显作用。”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叶梅魁说。
叶梅魁特别提到,除一些大中型企业因聘请设立了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对破产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外,对于以民营经济为主,且中小微企业居多的浙江来说,企业主仅认识到破产意味着倒闭,将企业破产与个人负债相混淆,从而产生了众多企业主出逃躲债的情况。
2013年以来,温州两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数量上升很快,已经受理各类破产案件86件,是2012年全年受理案件的三倍。
针对前段时间国内有媒体称“温州或面临企业破产潮”,省高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表示这一报道是不准确的。“实际情况是,温州两级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并区别情况,或依法救助,或实施有序退出,是正常的司法程序跟进措施,不是说现在温州又出现了大规模的企业倒闭潮。”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省高院还发布了《2012年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报告》,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企业破产法实施与中小企业权益保障的相关知识,以问答体编制量身定做的使用手册,“手把手”为企业主、互保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等各方主体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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