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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结婚买房,又为了买房离婚,这是不少人正在遭遇的困境。从排队结婚到排队离婚,甚至出现“公媳结婚”、“七结七离”等荒唐事件,这些挑战道德底线的假离婚闹剧背后,有利益的追逐,有现实的无奈,还应有对政策的考量与反思。
在一审判决生效期限的最后一天,老陈做出了选择:上诉。
60岁的老陈,宁波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梅墟街道上王村村民。他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根本不清楚网络为何物,更没想到自己竟会成为网友围观热议的对象。
因为他就是“公媳结婚”事件的主角,被网友称为政策性离婚、结婚的“极端典型”。
一个老农的闹剧——
公媳结婚只为补助
听闻老陈要上诉,上王村很多村民又忐忑不安起来。
自去年7月当地公布土地征用通告后,这个原本平静的小村落,就一直处在骚动与不安之中。
一夜暴富,这个曾经很遥远的“美丽传说”,一旦真降临在自己身上,这些原本只想着靠天种地吃饭的农民,惊喜之余,更有些惶恐。
老陈家一连串眼花缭乱的戏剧性做法,更加重了其他村民的担忧:通告不久,老陈的儿子陈某和妻子赖某离婚;同年9月17日,老陈也和老伴离婚;4天后,老陈和赖某,也就是原先的公公和儿媳,登记结婚。
再婚的当天,老陈就向宁波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户籍管理部门申请,以“夫妻投靠”的名义,将赖某和孙女小陈的户籍迁入上王村。
“这样违背伦理,不是明摆着想法子来‘抢’钱!”一个村民这样愤愤不平地说。原来,上王村有个经济合作社,资产上亿元。一旦户籍迁入,即可享受社员福利待遇,每人每年将有好几万元的村级经济分红,还有更可观的拆迁补助费。
不过,老陈并不这样认为。他觉得,他家特别吃“亏”,因为他的妻子是知青,在知青返城时,将户口迁出,成了非农户口。当时,城镇户口比农村户口吃香,儿子陈某也成了居民户口。儿媳妇赖某是农村户口,但她不是上王村人,孙女的户口跟着母亲。算来算去,这么一家5口人,最后只有老陈一人可享受分红和补助。
老陈的离婚、结婚,在法律方面没有什么问题,但在迁户口时,遭拒了。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有关规定,农村户籍登记需要村集体协助办理。也就是说,他要迁户口,必须要有上王村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这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事。上王村村委会根本不敢开这个口子:“村里上千村民都盯着呢,如果开了这个口子,大家都效仿,那就全乱套了。”
很多村民也坐不住了,赶到高新区公安分局反映情况:他们是假离婚,也是假结婚,公公和婆婆还住在一起,儿子和媳妇也没有分开过,和离婚之前一个样。
老陈并不死心。今年1月4日,老陈、赖某和小陈“一家三口”,将高新区公安分局告到江东区法院,理由是行政不作为。
一审宣判那天,由于前来旁听的上王村村民太多,临时换了较大的法庭。有村民表示,大家非常关注判决结果,集体乘坐一辆大客车过来旁听。
结果显而易见,江东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老陈等人的诉讼请求。
一个群体的合谋——
利字当前婚书似纸
老陈的做法,有违道德与伦理,但也不应该一味谴责,毕竟他只是当前假离婚浪潮中的特殊一例。
尤其是今年3月1日,国务院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发布后,假离婚浪潮更是席卷各地。仅3月4日、3月5日两天,宁波市就有240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而平时一天只有60对夫妻离婚。有对80后夫妻,一早抱着孩子到宁波市海曙区婚姻登记处离婚。一家三口全程笑嘻嘻,其乐融融地把婚给离了。一拿到离婚证,男方现场就要办单身证明,因为他已看中一套二手房,马上要去办过户手续。
省外有些地方更加疯狂。高峰时,天津市南开区婚姻登记处,有人在凌晨三四时就来排队,自发组织,以发号的方式维持秩序。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还在婚姻登记中心门口,特意设立“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大幅警示牌。
“你是否愿意嫁给×××为妻,爱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是贫穷,始终忠于他,即使他因为买房而和你假离婚,你愿意接受吗?”
这则在网络上流传的“2013版中国结婚誓言”,虽然有些戏谑,但现实中,神圣的婚姻在缔结之时,就要准备承受假离婚的风险,实在让人百感交集。
记者曾在杭州随机调查20名市民,结果就发现竟然有12人认为,如果确实是购房急需,假离婚也无可厚非。还有5人坚决反对,3人表示要仔细权衡风险后再考虑。
这么多人认可假离婚,一个共同原因就是“利益”。一位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原本有一套房子的夫妻,离婚后以未登记房产的一方名义买房算首套房,100万元的贷款不仅可少付二三十万元首付款,还可以省下巨额利税。“如果这样做,能改善居住条件,形式上的离婚又有何妨?大不了等买完房子再复婚。”80后的杭州市民小胡直言。
各地楼市调控的实施细则相继出台后,有人戏言假离婚是空忙一场。但杭州某楼盘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只要有以“户”为标准的限购政策在,假离婚现象就难以避免。因为通过假离婚,不仅可以重新获得购房资格,还省钱。不然,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例子:沈阳有对夫妻,为了买卖多套房,竟离婚7次复婚7次。
一种现象的反思——
正视风险审慎而行
“我与赖××结婚,按照国家政策,赖××和我孙女的户口就可以随我迁入上王村。”
“是政策逼迫我这么做的。”
老陈毕竟还是一个“实在”的农民,面对村民的质疑,他在派出所的笔录中这样回答。
老陈说的理由,有些牵强附会。但他的话,至少给人以启示:社会上存在的假离婚现象,大多是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的逐利行为,但政策制定者是不是也应该反思政策设计是否有问题?
事实上,老陈的离婚,“新国五条”公布后出现的假离婚现象,都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政策性离婚”。
一些专家直言,“政策性离婚”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出台与民众不动产购买或处置有关政策时,大多只是简单地以“户”而不是以“人”为单位来限定某些权利。于是,有些人为了获得更多利益,采取离婚方式绕过政策限制。这样,就导致出现很吊诡的现象:政府作为婚姻关系的确认方和社会道德伦理的坚定维护者,却成为导致婚姻关系被利益支配甚至工具化的破坏性力量。
多一套房子、多一笔拆迁款、多一个孩子……“政策性离婚”的涉及范围很广,为了多一笔取暖费补贴,北方的一些省份甚至出现“季节性离婚”。黑龙江省妇联有关负责人还为此疾呼,应以“人”为单位执行福利政策,抑制“政策性离婚”。更荒唐的是,贵州省贵阳市去年规定,每户农民只能确权24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结果为了“一户变数户”,贵阳郊区刮起离婚热,甚至连90岁的老人也被儿女们用轮椅推着排队办离婚。
“政策性离婚”,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但政策的调整,需要一个过程。作为普通百姓,必须认识到,“政策性离婚”其实就是一场相当冒险的游戏,弄假成真的教训不在少数。
温岭有一对婚后已购一套住房的王姓夫妇,为购第二套住房而办理离婚手续,因第二套房首付款50万元由男方家长支付,购房者则是女方,在办理购房手续后,男方父母让女方出具了一张借条,夫妻感情由此伤害。结果,离婚不仅假戏成真,双方还打起追讨借款的官司。
温岭市法院工作人员王晓波告诉记者,真假离婚的性质一般难以认定,法律上也不存在“假离婚”之说,只要程序合法,男女双方都表示感情破裂,法院受理后均要办理。所以,当事人对由此带来的风险,必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审慎而行。
毕竟,面对婚姻,每个人都应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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