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盱眙十三香龙虾加盟店"旗号 却拿不出加盟协议
2013年05月09日 07:07:46
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每年5月到10月是吃龙虾的最佳时节。
在“龙虾界”,盱眙龙虾可谓无人不晓,不少不良商家,也打起了盱眙龙虾的主意。
前几天,有群众向象山工商部门举报,丹城“老车站十三香龙虾馆”打着“正宗盱眙十三香龙虾加盟店”的幌子欺骗消费者。
工商所执法立即突击检查该龙虾馆,调查后发现,这家龙虾馆是今年4月18日开业的,一直对外宣称自己是“正宗盱眙十三香龙虾加盟店”,店内还悬挂有“中国龙虾节盱眙龙虾特许经营店”的牌匾。
执法人员要求店方提供相关加盟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时,店方负责人拿不出来,最后不得不坦白:从没与盱眙龙虾签订加盟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只是之前到盱眙学过龙虾烧制技术。
这在象山并不是个例,5月初,工商工作人员巡查发现,一家龙虾馆对外宣称“盱眙十三香一品龙虾江浙沪连锁”,龙虾馆内摆放了盱眙龙虾品牌代言人王宝强的照片,经现场询问,该店并未取得“盱眙龙虾”的商标使用权。

据了解,“盱眙龙虾”分别在2004年、2009年取得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盱眙龙虾”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只有在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未经授权许可的任何餐馆都不得以“盱眙龙虾”的名义叫卖龙虾,即便销售的龙虾确实来自盱眙。
象山丹城工商所负责人表示,象山通过授权的“盱眙龙虾会员店”为数不多,市面上多数使用“盱眙龙虾”招牌的餐馆存在商标侵权的可能性,近期将进一步规范辖区“盱眙龙虾”的经营市场和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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