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眼下,大陆赴港成了热门。仅瑞安市去年一年办理的港澳通行证就达到20多万人次。因一般香港旅游签注在规定时间内的赴港次数有限定,由此,催生了一项特殊的“灰色”产业——代办香港商务签注(在有效期内赴港次数没有限制)。
但你知道吗?用虚假信息和身份办商务签注,帮忙办证的人犯了罪,使用这些签注的人同样违法。
日前,瑞安法院对代办假商务签注的5人进行宣判。
稀里糊涂犯了法
前天,广西人吴某专门向东家请了假,从深圳赶到瑞安,接受瑞安检察院的调查。
吴某是一名保姆,以前给一对在深圳工作的香港夫妇做家政服务,后来这对夫妇调回香港,舍不得做事勤劳麻利的吴某,便提议让她一起到香港。吴某本也同意,但她在香港没有居住权。她的东家就在网上帮她找了个代办香港商务签注的,为她办了证,还替她付了钱。
之后,吴某也并不轻松,因持有商务签注的人在香港逗留时间不能太长,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吴某就得回一趟深圳,然后重新出境。后来,吴某还是辞职了,又在深圳找了个新东家。当她接到瑞安检察院的电话时,她还十分惊讶,不知自己错在哪里。
委托代办香港商务签注的人理由五花八门。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互相之间并不相识,但他们所持的商务签注都来自同一个办假证的团伙。从2011年3月到同年9月,该团伙共为133人骗取了173本香港商务签注。
注册公司办假证
该团伙如何开始并发展这项“业务”的呢?这事还得从吴甲开始说起。
吴甲是乐清虹桥人,今年31岁。他有个好朋友名叫吴乙,是乐清一家电子公司的总经理。这家公司主营电子产品,还申请了《浙江省单位申请往来港澳商务签注资格确认书》。有了这个确认书,该公司在派遣员工赴港时,便可在提供公司派遣证、员工社保证明等后,为员工办理香港商务签注,在有效期内不受次数限制。
从2011年1月份开始,一些人找到吴甲和吴乙帮忙代办香港商务签注。起初,两人一同为10多个人办理了香港商务签注,每人收取1500元到2000元不等的费用,赚了1万多元。
在初尝到甜头后,他们将代办商务签注发展成了“一条龙业务”。为了分散注意力,他们又在瑞安、乐清、苍南、永嘉注册了7家公司。据调查,这些公司只有注册名称,并无实际经营活动,只是为了帮人办证的“空壳公司”。
之后,吴甲还叫上朋友程某和徐某一起合作,几个人各司其职。徐某在网上发帖招揽“客户”,办证业务也有了“明码标价”:三个月商务签注5000元至7000元,一年商务签注11000至12000元。吴甲和吴乙分别获提成3000元至4000元或7000元至8000元,剩下的由程某和徐某平分,共获利50多万元。
网络的力量让他们的业务扩大至全国。甚至有的客户还成了“中介”,周某便是其中之一。她本来是委托吴甲等办假签注的,发现有利可图后,也为他们介绍了十多个客户,获利5800元。
去年3月12日,瑞安警方破获该案,经瑞安检察院起诉,瑞安法院以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判处吴甲、吴乙、程某和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以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
出境还需按规定
申请香港商务签注究竟要符合哪些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而代办了商务签注又将如何呢?
昨天,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方称,要办理商务签注,顾名思义,申请者应是企业人员,并且该企业具有相关的资格确认书。申请者除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资料外,还要提供在企业工作的证明、所在企业、经营单位出具的派遣证明等。
“如果使用假的商务签注,那么持证人可能涉嫌偷渡过边境罪。”瑞安检察院经办人告诉记者,结合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的便可视为“情节严重”,可处一年以下的刑法。该案中那些委托办理假签注的人也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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