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5日讯 碘是人体必需的一种微量元素,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人体过多或过少摄入碘都会不利于人体健康。
今天是我国第20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宁波卫生局也发布了宁波全市碘营养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宁波仍属轻度碘缺乏地区,居民仅靠饮食摄碘还不够。
调查显示
宁波仍属于缺碘地区
最近几年,宁波市开展了全市碘营养调查,采集29个村145份居民饮用水进行检测,其水碘中位数是4.06微克/升。
根据GB16005-2009《碘缺乏病病区划分》规定,居民水碘中位数低于10微克/升的地区属于缺碘地区。
而从对象山沿海产盐地区长期食用非碘盐人群1208人进行尿碘检测,尿碘中位数为89.05微克/升,尿碘值小于100微克/升者占57.20%,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不足状态。
这说明,仅靠饮食摄碘不能满足人体碘营养需求。
“常吃海产品,居民不缺碘”
说法有误
目前,市民中存在较普遍的误区是认为,“宁波属于沿海地区,常吃海产品,居民不缺碘”。调查数据显示,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
事实上,海产品中只有海带、紫菜等海生藻类含碘丰富,而其他鱼虾类海产品含碘并不多,而沿海居民总体摄入海带等藻类食品的量和频度难以符合人体碘需求。
如果去除碘盐的摄入,其他食品对人体的碘贡献不到四分之一。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宁波居民腌渍食品如榨菜、咸笋摄入较多,可能存在补碘过量”。
实际上,目前规模生产的腌渍食品加工企业使用的盐为非碘盐,居民食用了这样的腌渍食品不会增加碘的摄入。
只有山区等居民长期食用碘盐腌渍的食品,才会增加碘摄入。
孕妇、儿童、青少年
必须食用碘盐
食用碘盐是缺碘地区补充碘摄入、防治碘缺乏病的最好方法,因为它符合微量化、生活化、长期性、经济、易推广,并且安全有效这几个要素。
对于绝大多数市民来说,应该坚持食用碘盐,尤其是婴幼儿、青少年和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需人群,比别的人群对碘的需要量大,必须食用碘盐以保证人体碘的适宜供给。
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患者中的少数人,因治疗需要可不食用或少食用碘盐。
目前老三区非碘盐供应网点共31个,全市近200个。除了各家大医院附近都设置了无碘盐供应点,宁波市盐务部门还在居民区的烟杂店、超市、菜场等地方设置了无碘盐供应点,2012年3月又增设了7家三江超市连锁店供应无碘盐,以方便甲状腺疾病患者就近购买。
市卫生局调查报告显示,宁波仍属轻度碘缺乏地区,光靠吃海产品无法满足人体碘需求,绝大多数市民还应该坚持食用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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