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经理:退还赠送的120元,我们会亏本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联系了泰盛轩餐厅的李经理。李经理说,之所以让顾客将充值卡在5月30日之前消费完,是因目前餐厅经营的广式茶点不太适应这边的消费理念,所以从下月开始,要对餐厅的经营项目进行更换。
李经理解释,虽然餐厅仍属于太平洋王子国际酒店,但每类餐饮经营项目的利润比率不同,相应的优惠程度也不同。“因为广式茶点的利润较高,所以当初推出的优惠幅度也比较大。”但下月开始经营的餐饮项目价位下调,利润比率也降低。
对于小徐提出全额退还的要求,李经理说餐厅方面并不是不同意,“当时就承诺可以扣除赠送的120元后,退还剩余的190元。”李经理说,他们跟其他有充值卡的顾客也都是这样解释的,“要是连赠送的金额都折现退还,我们就亏了。”
工商部门:关于预付款消费并无协议可言,建议充值数额不要太大
据了解,“台州小宇”发出微博后,路桥工商局跟进了此事。最后经过调解,餐厅方面称除了原先应允的退还190元现金外,之前赠送的120元虽不退还,但允许小徐再到餐厅消费。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小徐表示满意。
消费者投诉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这种预付款消费引起的纠纷其实很多见,因为消法里没有对此作出详细规定,在办理充值卡时,往往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也没有签订协议,因此,遇到此类情况,一般是都是双方协调处理。
这位工作人员说,协调的结果,商家赠送的金额都是不作退还的,“因为这是在餐厅消费才送的。”因此,泰盛轩的做法并无不妥。
这位工作人员建议,因为预付款消费没有协议,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充值的金额不宜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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