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的农田可用来造路吗 回应:承租方违背了协议
2013年05月20日 15:32:00
村长:建苗圃需要建路,保证以后将田地恢复到种植标准
5月15日,记者联系到金大田村的村委会主任金洪超。金洪超表示,村里的田地比较贫瘠,很多村民已放弃了耕种,于是,他们便依靠路桥区政府鼓励农村开拓新经济模式的相关优惠政策,以合作社的名义从村民手里承租了300多亩田地用于转租盈利。
“现在我们把地转租给台州百花园林有限公司用作苗圃,这样子既维持了田地的农业用途,也不会造成环境污染,还能给村里带来经济效益,本是件多方受益的事。”金洪超称,村里起先也不知道对方会将一部分田地用于建路,但是要建苗圃的话,就需要建路,要不然有些东西也运不进来。
金洪超说,他已多次与李女士家沟通,并告知这田地以后是可以恢复的。“但是他们家就是认为这个田地没法恢复,我们也没有办法,如果他们不放心的话,我们还可以就耕地恢复的问题再签一个详细点的补充协议,保证这田地以后能达到种植标准。”金洪超说。
相关部门:承租方确实违背了协议,但土石渣覆盖后的耕地可以恢复生产能力
虽然村委会主任做出了保证,但李女士还是不太放心,她觉得这地要恢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么,覆盖了土石渣的耕地能否在15年后恢复生产能力?就此,记者咨询了市农业局农技总站站长王仁华。
王仁华告诉记者,土石渣路不同于水泥路,不会对土壤造成严重的损伤,可以恢复为耕地。“到时把表层的土石渣铲掉,然后铺上一层耕地土壤就好了,就是工程量会大一点。”王仁华说。
每日关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