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1日讯 说起大名鼎鼎的《名侦探柯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瑞安有一家侦探所便“傍名人”,取名“瑞安柯南商业信息咨询所”。它主营为他人讨债、调查婚外情、寻人寻址、手机定位和航班查询等业务。
今天上午,瑞安法院以其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开庭审理此案,戴着镣铐的“柯南”被押上审判台接受庭审。
案件回顾: “柯南”获利10余万元
起诉书指控,2011年4月15日,蔡某伙同他们人呢注册成立瑞安柯南商务信息咨询事务所,后聘请韩某负责经营,约定收入部分事务所提成70%,30%由韩某等人所得。
之后,韩某雇佣呼某等人(另案处理),并且购买了照相机、跟踪器等,承揽为他人讨债、调查婚外情、寻人寻址、手机定位、航班查询等业务。
其间,该事务所为委托人薛某、阮某等人讨债,还进行手机定位三次等。他们共非法获利10余万元,其中70的金额存入蔡某的银行卡中。
庭审现场:网站上面打出广告
蔡某,今年30岁,瑞安人。他在南京做汽配生意的时候认识了朋友郑某,当时,郑某提议成立个调查公司,但他们没钱,让蔡某出资,具体业务由他们来做。蔡某也觉得可行。后来,他在瑞安租用了一间办公室,而郑某则叫来了韩某(36岁,吉林人)等人经营柯南事务所。
就这样,2011年4月,柯南商业信息咨询事务所成立了。主营讨债、调查婚外情、寻人寻址等。而且每个业务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比如讨债业务,他们的收费标准是讨债标的金额的30%,讨到再付钱。寻人业务一次性收费5万元。婚外情调查则收费1万元,要求先付5000元,盯梢七天之后如果没有发现出轨行为,再收取剩下的5000元。
此后,他们还通过网站等打出广告,试图把“柯南”做大。
在庭上,蔡某对于很多问题都称“忘记了”——
“我对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这个罪名不了解……受益怎么分配的我忘记了……韩某曾给我2万多元,那是他欠我的钱……他怎么欠我钱的,我忘记了……”
而公诉人则出示了其在公安机关时的供述,对于这些问题,蔡某的回答十分明确。
“侦探业务”:跟踪、盯梢完成委托
韩某称,有些业务仅靠他们自己并无法完成,接到业务,他们有时会通过QQ向“上家”索要对象的个人信息,然后用跟踪、盯梢等手法完成业务。
后来,韩某陆续雇佣了呼某等(另案处理)“跑业务”。2011年9月,他们接了个讨债的单子。委托人薛某要向前男友叶某讨债,叶某欠了她21万元,但欠条却没了。叶某称,那段时间,他到哪里,韩某等人就跟到哪里,甚至还追到他家里,他妈妈都被他们给吓着了。之后,叶某又重新打了借条,并且陆陆续续把钱给还清了。那次,“柯南”事务所总共收取了8.4万元的佣金。
对于佣金,他们的分配原则一般是事务所收取70%,韩某等人再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有时候他们甚至会跨省调查,就如高某找夏某那次,他们就追到了云南去找。
2012年4月20日,韩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同年6月5日,蔡某自首。
今年4月15日,瑞安检察院对蔡某和韩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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