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昨日,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申请,对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许某申请强制医疗。这是自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增设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后,温州市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件。
3月7日晚上7点多,瓯海茶山一出租房内,房东许某敲开了非洲籍留学生Andy(化名)的房门。许某激动地说着什么,但Andy听不懂,于是提议,二楼有个大学生房客,可以翻译,许某拒绝;Andy又打开电脑,示意许某打汉字,他用软件翻译,许某不同意。两个人“鸡同鸭讲”20来分钟,许某突然掏出上衣内兜的刀子,朝Andy脖子划去。扭打中,Andy从三楼走廊滚下楼梯,躲到二楼洗手间,许某追来连捅多下,直到认为他快死了才停下。
事后,许某下楼让另一租客吴某与朋友杨某报警,并特意提醒叫“120”。然后,许某在其父陪同下去医院,Andy则被民警送医。
警方审讯发现,许某认为Andy与前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就找Andy质问。因语言不通,许某认为Andy故意敷衍,就出手伤人。经调查,Andy与许某前妻只是认识,甚至不知道对方手机号码和名字。
Andy身上20余处被捅伤,属于重伤。3月8日,许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经精神病鉴定机构鉴定,在案发期间,他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3月12日他被释放,收治于精神病院。
检察官调查发现,许某于2001年就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曾住院半个月,出院后靠药物维持。10多年来时常发病,有时无故殴打家人,并曾拿刀追赶路人。
瓯海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许某实施故意伤害,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结合许某父母、主治医师的证言及其父亲出具村委会确认情况属实的报告,认为许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为避免再度肇事,故向法院提出申请。
经办检察官说,新刑诉法中增设强制医疗程序,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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