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摄
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 去年12月24日,时任市滨江新区建管办市政征收管理处党支部书记的蒋公开,涉嫌利用职权诈骗后逃跑。今年5月27日,出逃5个多月的蒋公开在福建石狮一粥店落网,当时,他身上只有几百元。昨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蒋公开被押解回温。
以家事为由请假失联
今年46岁的蒋公开是瑞安人,出事前为温州市滨江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市政征收管理处(下称市政征管处)的党支部书记,属事业编制,正科级,当时主要负责市区广化路安置工程建设。温州市滨江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跟温州城投集团合署办公,为一班人马两块牌子。
去年12月24日晚7时,蒋公开致电市政征管处主任高建新,称父亲重病需回瑞安老家,此后便失去联系。这一走,有一批人惴惴不安,因为他们手里有蒋公开开具的“借条”,上有他的名字和单位公章。少则数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其中不乏广化桥一带的拆迁安置户。
20多人报警称被借走5000多万元
去年底,债权人来到市政征管处及市城投集团反映情况,网络上也开始出现寻找蒋公开的信息。随即,鹿城警方陆续接到20多个债权人报案,鹿城经侦大队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根据报案的债权人信息统计,2010年开始,蒋公开以筹资项目、公司融资等为借口进行借款,借款金额达5000多万元。1月5日,鹿城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刑拘并上网追逃。
事发后,市城投集团经党委会议,决定暂停其职务。同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下设案件调查组、信访接待组、舆情信息组和安置政策组,并召开通报会,向拆迁户通报蒋公开所为纯属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以稳定拆迁户情绪。
带着一万元现金逃亡福建
根据线索,警方获悉,蒋公开年初曾致电我市一朋友借一万元,提供的银行账号为福建一居民所有。随即,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进行追捕。3月份,警方锁定蒋公开藏匿在福建石狮的活动范围。5月14日,鹿城警方在市局有关部门的帮忙下,确定蒋公开在福建石狮祥芝镇。5月27日晚9时许,正在镇上一家粥店学做菜的蒋公开被抓归案。
落网后,蒋公开平静地表示这5个多月里,自己想明白很多东西,也学会了很多,甚至还学会烧一手好菜。
他称,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去年12月24日临时决定出走。在看过老婆,抱了儿子之后,他带着一万元现金出走。“我也上网浏览过信息。”蒋公开说到福建后白天上上网,晚上住在黑旅馆。
花完所带现金后靠打工为生
“我什么滋味都尝过,东躲西藏的日子实在很苦,现在总算安心了。”蒋公开说。
今年年初,蒋公开带的现金所剩无几。2月份,他应聘到福建石狮祥芝镇一家包住包吃的粥店,每月工资1800元。他除了卖力送好外卖外,自己还经常跑进厨房,向厨师学艺。
蒋公开2000年从部队转业,工作一直顺利,事发前做到正科级位置,家人也曾引以为傲。如今落到这个下场,这是连自己都没想到的。当记者问及为何会利用职务之便来借钱,他称,只有这个方式他能借到钱,如今会面对现实,接受法律制裁。
借款收据所盖公章鉴定为真
债权人出示的借款协议上盖有“温州市滨江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市政征收管理处”公章,城投集团一负责人称,市政征管处没有向社会融资的职能。出借人的钱都是打到私人账户,蒋公开是打着单位旗号骗钱。公章平时是由办公室保管,从公章的使用记录上看没有这些借款协议在里面。
“现在这个问题我真的不好说,不过我肯定会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对于公章的真假,蒋公开不愿透露。但警方表示,经过鉴定,目前债权人借款收据盖的公章确定为真章。
昨晚,温州城投集团办公室周主任告诉记者,目前他们还没得到相关消息,具体下一步要如何处理,要等公安部门调查和查处情况而定。
>>>对话
借来的钱基本输在赌球上
昨晚,在鹿城区公安分局审讯室,记者对蒋公开(以下简称“蒋”)进行了采访,其间蒋公开几次询问之前他主要负责市区广化路安置工程的建设进展。
记者:你为何要逃亡福建?
蒋:不是逃,我只是把自己藏匿起来。真的,我当时是临时决定走的,走之前抱了抱儿子,看了下老婆。
记者:你借的这么多钱都用到哪里去了?
蒋:赌博输掉了,2011年,我开始迷恋赌球。
记者:在福建石狮这段时间你都是怎么过来的?
蒋:最近几个月,我是度日如年。这几个月,找了份工作,让自己尽量不去想这些事情。
记者:你没想过自首吗?
蒋:当然想过,但我一想到自首,就会想到很多人逼着我还债,我就怕,在外的这么多时间。想得最多的是自杀,但想到未成年的儿子,年迈的老人,还有妻子就又放弃了。
记者:出逃这段时间,你有跟家人联系吗?
蒋:不敢联系,我连自己的兄弟姐妹也骗了,我没有脸面跟他们联系。我知道我走了,家人过得很不好,我真的很对不起他们。出事后,我才明白自由、平安、家人才是最重要的,什么金钱、权力都是空的。
记者:有没有想过怎么面对这些债权人?
蒋:我对不起他们,我真的是没钱还了才走的,现在唯一的房子也被查封了。
>>>律师说法
城投集团可能存在公章管理过错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认为,蒋公开作为市政征管处党支部书记,持有公章与他人建立民商事合同关系,他人也有理由相信其是单位借款以及蒋公开有权代表单位。至于借款用途,出借人没有义务审查,出借人是善意的。若蒋的上述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涉嫌与该行为有关的犯罪,那么受害人应通过公安机关追赃的途径挽回损失。本事件中,蒋公开若以单位名义对外借款、担保,单位虽也是受害人之一,但是存在明显的公章管理过错。司法机关可根据蒋公开的犯罪行为、单位的过错程度,在民事赔偿法律关系上认定单位的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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