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日)早上9点左右,杭州江干法院立案大厅刚刚开门,立案庭女法官遇上了一位要起诉离婚的女子。
听完女子的叙述,女法官忍不住了,写下了一份工作笔记:
立案庭刚开门,一个50岁上下的女人走了进来,穿着打扮颇为时髦,但浓妆难掩憔悴、焦虑之色。她一屁股坐了下来,欲言又止。过了半晌,鼓足了勇气对我说:“法官,我要离婚。”
“你住在哪儿?”
“三堡。”
“你老公呢?”
“不知道。”她简单地说。
我抬起头看着她:“下落不明?人找不到了?那户籍在哪里?”
她在包里捣鼓了一阵,找出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字一字地念道:“江苏省××县××镇×号。”
“到户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诉。”我爽快地说。
“呀!”她吃了一惊:“怎么要我到一个从来没有去过、认都不认识的地方去起诉呢?为什么离婚那么麻烦呢?我跟他又不是真的结婚,就是登记的时候见了一面。”
我马上明白了,又是一起为了拆迁分房子,夫妻假离婚后找人假结婚的弄巧成拙案,这样一家人能多分到100平方米的房子,在杭州,这是个不小的数字。
我说:“法律已经承认你们是合法夫妻了。”
“真是作孽啊!”她倒起了苦水:“这个人是我家亲戚介绍的,她介绍了好几个了,从来没有出过这种事情啊。我前前后后已经给他十来万了。人啊,就是不知足啦!”
我问:“他坚持不肯离婚吗?”
她的脸色更阴沉了:“他不肯离婚呀,要和我一起过日子,说我是他老婆。”
我不禁笑了:“人家那是正当要求。”
“哎哟哟,那可怎么了得!”她大惊失色:“我有老公的,儿子媳妇都有的。我们还是住在一起的。外人都不知道我们这些事的……我跟那个人又不是真的。”
我吃惊:“这可是重婚呢!他要是去告你,你怎么办?”
她惶恐起来,压低了声音:“这怎么办?我老公也找了一个,六十多岁的女人,也还没有离婚……真是前世作孽啦。为什么人家都弄得蛮蛮好的,多一个人多50平方米呢!协议私下里签好,5万块钱离婚了断。”
她作了一个一刀两断的手势,道:“和我再婚的那个人贪心不足,我们都给了他10来万了。”
她抬起头,眼里隐有泪光,一张脸异常苍老。
我心有不忍,劝道:“快去江苏法院起诉吧,抓紧时间。”
她重重地叹了口气,起身向门口走去,一边走一边絮叨:“真当是运气不好啦……人家都这样的,都弄得蛮好的……哪里想到房子分到了,哎!那个人贪心不足啦……”
望着她的背影,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如今大城市近郊的农民确实都富了,可是一夜暴富以后他们失去了一些别的东西。在人的心里,应该有一些神圣的东西,是多少钱也不能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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