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4日讯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从本月起,根据浙江省颁布的《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我市新生儿出生超过1年以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以下简称出生证)的,除基本相关资料外,还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
按照规定,婴儿在出生30天的期限内申领办理出生证,只需填写申领登记表并提供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超过30天在1年之内办理,除了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交没有按时申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如果超过1年再办理,除了前述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交未按时申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这项规定自去年6月2日起生效。也就是说从本月起,满1周岁的婴儿首次申领出生证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据了解,新规定的出发点是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儿童。该规定利于从申领出生证的关卡,尽早发现一些可能是被拐卖的孩子。
按照出生证由出生地签发的原则,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绍出生,也需及时在绍办理出生证。据调查显示,去年我市的出生证当年签发率约为91%,未及时办理出生证的大部分为外来人员子女。
专家提醒年轻父母,要慎重对待出生证,在孩子出生后,尽早申领。现在出生证实行信息化管理,一人一证,一旦办好,就不能轻易更改,所以在填写孩子的出生信息及父母信息时,家长要慎重填写,以免给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据了解,浙江省司法厅网站2012年12月公布的全省具有亲子鉴定资质的机构有5家,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所是其中之一。对于婴儿出生1年以上申领的一般要求提供母亲和孩子的亲子鉴定证明。据了解,亲子鉴定按照每血样1500元左右收费,一次鉴定大约为3000元左右。做亲子鉴定费时又费钱,建议年轻父母及时为孩子申领“人生第一证”。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