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7日讯 淳安是森林大县,森林覆盖面积达97%以上,防止林区火灾发生一直是头等大事。受旧的耕作观念影响,每年我县都会发生多起因村民焚烧茅草而引发的火灾,有关部门一再加大防火宣传教育的力度,收效却并不明显。
为了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日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巡回法庭走进威坪镇,将法庭搬进了乡村,200多民众赶来旁听。“这种做法不仅受到当地民众欢迎,有效地起到了惩戒警醒作用,还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失火罪的思考。”县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说道。
公开审理失火案
“现在开庭!”
“我认罪,我也愿意赔偿,但我实在是没有钱。”
……
庭审中,公诉人翻开案卷,当庭出示一张张照片,照片中光秃的山地裸露着一片片斑驳的焚烧痕迹,炭黑的树桩依然直愣愣地冒着缕缕青烟,灰白色的草灰诉说这里刚刚经历过一场火灾。台下头发花白的老人看到这一切,露出沮丧且无奈的表情:“没有想到火蔓延这么快,我赶去挑水想救火已经来不及了。”
这是日前我县人民法院在威坪镇礼堂公开审理的一起山林失火案件。今年3月7日上午,朱平立在威坪镇新联村土名“大坞”的山湾里烧炭时,因用火不慎引发了森林大火。经调查认定,该火灾烧毁唐村村、新联村森林面积共计133亩,直接损失达21万多元。
朱平立已经60多岁,还患有支气管炎、肺炎等疾病,且独居生活几十年,经济很困难,即使愿意赔偿,也没有经济能力。法官当场判决,朱平立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县人民法院副庭长叶元聪说:“‘巡回法庭’下乡现场审理这类失火案件,一个是惩戒作用;另一个对广大村民也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就朱平立一案而言,造成这样的事故,主要是由于其森林防火意识淡薄,在高火险等级的天气上山烧炭,中途离开火堆致使发生火灾。”公诉人提醒大家在平时多学习森林防火知识。
留守老人最容易出事
我县是森林大县,森林覆盖面积达97%以上,从县人民法院失火罪审判情况来看,农村留守老人正成为失火罪的主体。
笔者近日在县人民法院看到这样几组数据:
2008年至2013年,淳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失火罪案件14件14人,其中,50岁以上老人有12人,占到总数的85.71%。据统计,上述火灾经鉴定,森林过火面积累计达1800亩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58万元以上。
“虽然事后很多当事人主动向乡、镇政府和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但是由于这些老人的子女外出打工长期不在身边,靠政府的低保和田里的收成过日子,在焚烧茅草积灰等陈旧的耕作观念的影响下,点火烧草引发森林大火,造成的数万元损失都没有能力给付赔偿,或只赔偿极少的一部分。”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叶元聪说道,据案卷可查统计显示,14起案件中,实现完全赔付的仅为1件。
据了解,我县法院审判的14起失火案件,当事人的最高学历集中在文盲、小学和初中。其中,小学学历人员有10人,占到了71.42%。现场参与庭审旁听的救火队员周元认为:“近年来,失火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是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山林防火的重要性的认识严重不足。”谈到这个话题,叶法官也有些无奈:“我作为一名法官,也就只能通过个案判决实现公平正义,但要真正做好我县消防工作,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
防火宣传任重道远
笔者在参与县人民法院在对部分案件的回访中发现,每年清明时节乡(镇)、村两级都大规模地组织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在重点路段悬挂横幅、标语,播报喇叭,对独居的少与外界接触的留守老人也会有专人上门,到老人家中面对面地进行防火宣传,力度不可谓不大。
“每年防火的重要时节,我们花了很大精力去看管这些老人,不过他们往往趁我们不注意,就又偷偷摸摸地跑回田里烧稻草。主要还是对火灾抱有侥幸心理。”威坪镇镇政府一名消防队员徐强有些无奈地说。
旁听的村民汪芳向笔者介绍了她旁听过的一起印象深刻的案件。2009年,73岁的王旺在村里山核桃林内除草整地,为了化灰积肥他点燃杂草堆酿成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103亩。当时,法院考虑到王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照顾老人,就到老人所在村子巡回审理。“老人头发已经花白,身体不好,无儿无女,独自一人生活,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住的房屋破败不堪,有时一日三餐还靠我们邻里接济。因为一时疏忽而涉罪判刑,非常值得同情。”村民汪芳说。
(文中所涉及村民,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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