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宁波全面执行机动车国四排放标准
2013年06月08日 11:09:34
浙江在线06月08日讯 昨天,市环保局发布消息:7月1日起,宁波市将全面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国四标准。届时,所有在宁波市新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规定;而单一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则必须符合国五标准。
同时,外省市转入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经市环保部门审核达标后,由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办理转入手续。对于不符合国四标准的外省市机动车辆,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对已经买了车子的市民来说,没什么影响。”该负责人说,不过,这段时间想买柴油车的市民就要留心了。
准备买新柴油车的话,要注意看一下车辆说明书、污染物排放合格证,上面都会标明车辆是否符合国四标准。如果想从外地向本市转入柴油车,请务必先登录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网站,查询车辆是否符合宁波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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