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意见促进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2013年06月09日 07:26:06
浙江日报杭州6月8日讯 3年后,浙江省争取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比达到1比1,将有5所左右高校达到“211工程”建设水平,全省高校90%以上的国家、省级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对外开放共享……今天,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出台《促进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就人才培养、科技支撑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绘出蓝图。
根据《意见》,今后,浙江省将进一步落实高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提升增量,建立健全专业退出和淘汰机制,增加学生二次选专业的机会,强化学生学习的选择权;着力对省内高校10个左右学科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十二五”期间有3个以上一级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全面实施“2011计划”,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协同创新中心体系,着力建设30个左右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建设30个左右高水平创新团队。
此外,浙江省还将每年办好1至2场省高校科研成果面向企业转化推介会;积极争取依托高校建立14个产学研联盟中心,每年举办2至3场专项对接会;高校科技人员带职务技术成果创办企业的,允许其职务成果作价入股,增加个人股份;在浙高校全日制学生休学创业的,可保留两年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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