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4日讯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顺,一直是中华民族的千年美德。然而在这个大家正一齐感恩父亲之爱的今天,我们却看到这样一个让人唏嘘的故事。
“2年交付:稻谷275斤、菜油10斤、猪肉10斤、柴1200斤、赡养费200元。”这是一份特殊的判决书,落款日期是1998年。当时的申请人是一位老人,名叫震生。大儿子常年在外打工,8年来都没有支付过任何赡养费,就连震生生病住院也未曾出过一分钱。所以,1998年震生一纸状书将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得到了以上那份特殊的判决书。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在1998年的时候,农村人没什么钱,赡养费就以这些物来抵。然而如今已逾80岁的震生,按常理本该过着颐养天年的日子,但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个佝偻着身子老泪纵横的老人。
震生的老伴在很早就去世了,他一个人辛辛苦苦将四女二子养大。在农村讲究“养儿防老”,然而他的大儿子阿忠却从来没有尽过“为人子”的义务。震生在偌大的老房子里显得格外孤单,他常常拄着拐杖,伫立家门口,视线一直望向远方,那种期盼和渴望是我们所不能体会的。
早些年,村里要修路,规划的路段刚好穿过震生的屋子,于是村里来人和震生谈拆迁补偿事宜。屋子还没拆,他的两个儿子就跳出来说要分补偿款,相互僵持不下,震生就成了儿子儿媳的出气筒。“家产不分,就别想我们养你。”阿忠扔下一句狠话。在农村,分家后才能尽赡养老人的义务,阿忠始终觉得,老人家连家产都不分给他,他就不需要尽儿子的责。
不知不觉,这笔赡养费就拖欠到了今年。无奈,震生又拄着拐杖到法院申请帮助,事情闹到法院,阿忠抵触情绪更大,儿媳更是变本加厉,看到老人就破口大骂。
5月中旬,执行员携村主任前往震生家,阿忠对法院的传唤不闻不顾,在电话里一个劲抱怨着80多岁的老父,且口气强硬地说:房产没分好,我一分钱都不会出!
其实,在此之前,执行员早就通过银行“点对点”查询系统发现阿忠账户上有钱,你不出,我们直接扣划,只不过考虑执行效果,让你自己主动交给震生罢了。最终,在村主任的见证下,执行员对标的物进行估价,稻谷1.2元/斤、茶油12元/斤、猪肉13元/斤、柴0.35元/公斤,加上200元赡养费,合计1200元,这是按照1998年所判决的标准,两年的赡养费折现为1200元。
翌日,执行员扣划了阿忠账户的存款交付给震生,震生对执行员说:“这钱不是阿忠给我的,我不敢要,等你们走了,儿媳又要过来骂我了。”执行员解释说这钱本来就是阿忠的钱,我们替他交给你。临行前,震生拉着执行员的手,“法院同志,能不能给我个派出所的号码,到时候我怕他们又来我这里闹。”执行员用白纸写下两个号码,一个是办公室号码,另一个是110。
走出震生家,回望那个佝偻的身影,一种悲悯的情绪始终挥发不去。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一根孤单的拐杖,一场生命不可承受之痛……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后语:
在发稿之时,我们又联系了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程少博,据他所说,目前阿忠带着老婆主动来法院承认错误了,已经将赡养费付给老人了,而且也听从了劝导,明白了赡养老人和分不分家产没有前后逻辑关系,是自己身为人子所必须要做的事。
之前,之所以老人会让儿子有所排斥,是因为老人家因为老伴去世的早,在村里又找了一个相好的,也没办什么酒席,就这样在一起了,儿子觉得给老人的钱,其实都被老人送给别人花了,心里不舒服,所以很有抵触,而且在农村人的眼里觉得父亲这样的做法,显得操守很有问题。其实,这原本可以是一件很完美的“黄昏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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