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日前结束的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做出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明确鼓励支持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对广大浙江企业而言,意味着难得的发展红利和政策机遇。省经信委主任张金如近日接受记者专访,对相关内容做了解读。
当前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薄弱环节。针对此,《决定》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
对此,张金如表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将突出企业为主体,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确保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3%左右。具体举措包括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深入开展“三位一体”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积极规划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013年要达到100家左右,实施一批产业技术重大攻关专项;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力争小微企业大提升大发展;推进产业关键重大技术“双十计划”,每年实施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约20项,其中装备制造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约10项;以成套装备工业设计为突破口,鼓励企业与院校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联盟等技术创新组织,联合申报科技攻关项目和产业化项目。
针对企业创新产品、特别是大型装备在市场推广中遇到的难题,《决定》明确提出,综合运用政府采购、市场培育、需求创造、风险补助等多种措施,以市场引领创新。张金如表示,这意味着从需求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加大首台(套)政策扶持力度,对技术水平突出、市场业绩好的首台(套)产品给予奖励或资金扶持。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应用重大技术装备。还有实施“浙江制造精品”工程,每年公布《浙江制造重点装备目录》,鼓励省内企业、支持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目录中产品。同时,实施“百企装备优化提升示范工程”,提升我省传统制造水平并带动我省智能装备、机器人、软件服务等行业的发展。
《决定》传递了明确的转型升级的信号和信心。张金如认为,浙江企业一定要认识到这个趋势并抓住新的发展机遇。而在帮助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过程中,我省一方面将给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合理安排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优先扶持“四减两提高”成效显著的企业等。另一方面严格执行高能耗产品的惩罚性电价和淘汰、限制类生产设备差别电价,倒逼一批设备落后的企业加快现代化技术改造。今后3年全省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2%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60%,机器装备投入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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