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玉器的手被撞成骨折 小伙还说他故意敲诈
2013年06月21日 07:38:44
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 对做玉器的人来说,一双巧手,就是安身立命的所在。昨天打进本报热线96068的读者单先生,就为他因车祸而受伤的左手,伤透了脑筋——
周二那天下午1点不到,我骑着电瓶车在武林路上。一个30岁左右的小伙子,突然骑着电瓶车从一旁的汽车后面窜出来,直挺挺地撞上来。我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撞飞了,左脸、左手手臂、手腕都受伤了,尤其是手腕,感觉挺痛的。对方的小伙也摔倒了,擦伤了右腿。
当时,小伙和几个同事在一起,提出私了,我看他穿着工作服,像是跑销售的,挺辛苦的,就同意了。可没想到我说到车子坏了要300多元,他们几个态度就来了大转弯,还反口说是我撞了他。我只好报警。
交警到现场后认定,当时由南往北行驶的小伙子突然横穿马路,违法抢道,属于全责。到医院一查,我的左手X光片显示,“未见明显骨折”。
但是过了两天,我的手还是没好转,到医院CT一检查:左侧舟状骨骨折,撕脱性骨折。医生说,受伤部位的骨头是没有骨髓的,像我这样50岁的年龄,极易坏死,造成终身伤害。
我把这事通知小伙子,谁知他说我故意敲诈。哎,年轻人做事鲁莽,事情过去三天了,他没有说过一句道歉。
昨天,本报记者联系上这个在某食品公司做销售的小伙子。他不肯承认单先生提供的第二份诊断结果。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张锦伟律师说,像这样的情况,交警已经认定对方全责,受害方应先治愈伤情。若对方否认骨折诊断是由本次事故造成,受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注意保留相关的医疗证明,依法要求对方赔偿。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红卫兵”道歉教会我们反思和忏悔
- “宾馆碰瓷三人组”每次住宾馆都称被偷 属敲诈勒索
- 让受害者道歉是绝对权力的愚蠢表演
- 受害者“道歉”让延安城管形象更加丑陋
- 4层楼高的玉兰遭“腰斩” 物业道歉:修剪得太过头了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