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余姚市举行了“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汇报:截至今年6月20日,完成拆违面积近一百万平方米,依据“干部提拔需‘零违建’”的新规,已有三名当地拟提拔干部主动申报并拆除了自家违章建筑。
领导干部先拆自家违建
“违建必拆、重点先拆、党员干部带头拆!”昨天专项行动汇报上,余姚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要让老百姓意识到,我们的行动公平、公正、很阳光!”
余姚市的“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初启动。行动开始前,余姚市公示了一批新提任或转任的市管领导干部。为了推动“三改一拆”工作,在领导干部提任(转任)中,首次将干部有否违建纳入考察内容,发现有违建不带头拆除的干部,不予提拔或暂缓提拔。据悉,这在宁波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尚属首次。
早在4月10日,余姚就下发了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和“三改一拆”工作纪律保障制度。“零违建”的申报对象,扩大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
同时,在宁波大市范围,率先将“零违建”纳入到领导干部任前考察之中。
“三改一拆”办公室负责人说,零违建制度本着“六先拆”原则: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党员干部先拆;存在安全隐患的先拆;造成恶劣影响的先拆;群众反映强烈的先拆,有举报信的先拆;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先拆;违法面积、影响特别大的先拆。
已有三人主动申报违建
余姚市今年的“三改一拆”,主要是拆除1996年4月1日施行《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起发生的违法建筑。
记者了解到,在“零违建”的高压下,余姚各地均有党员干部带头,纷纷主动申报违建并自拆。
今年6月份,该镇“三改一拆”工作组人员在调查摸排中发现,陆埠镇兰溪村一名党员干部为扩大生产规模,违法搭建了403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最终,这名党员干部自行拆除了这处违法建筑。
今年5月份,有3位拟提拔干部,各有5平方米、15平方米、40平方米面积的违建行为,均主动申报违法建筑并实行了自拆。
邀请市民和第三方监督
“今后,余姚在干部提拔中,将把有否违建的考察内容常态化。”
“三改一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余姚的“三改一拆”,邀请了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市民监督、中介机构第三方监督的工作机制。
为确保自查真实,将党员干部自查,与乡镇街道的属地排查、社区检查、实地调查信息相比对,如有瞒报将严肃处理。
各地拆违实行“每日一上报、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排名”,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截至今年6月20日,余姚已完成拆违面积93.0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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