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今天,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有关新法的亮点也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为了有效对接新法,市劳动监察支队已着手进行劳务派遣专项检查。
新法亮点:行政许可、同工同酬、岗位限定
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分析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亮点之一,是新设了行政许可。新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同时,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也相应提高,其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这些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避免出现‘皮包公司’。”浙江秦国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兵认为。
新法的亮点之二,是细化了同工同酬。新法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解释说,这并不能单纯地理解为“派遣工”一定与“合同工”拿一样的薪酬,因为薪酬还要受岗位、资历等多种因素影响。但同类岗位的,必须实行同一种薪酬制度。
新法的亮点之三,是对“三性”工作岗位作了具体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务派遣现象较多,专项检查促其规范
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国内劳务派遣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出现了劳务派遣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劳务派遣用工规模迅速扩大的现象。
绍兴情况如何呢?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区共有23家劳务派遣单位,其中实际开展业务的有17家。从初步检查的情况看,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分布在银行、保险、通信、学校后勤、石油等多个行业,劳务派遣人员也不少,其中派遣人员最多的一家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为4700多人。
“我受理过几个涉及劳务派遣的案件,主要问题是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具体表现为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明显低于用人单位正式工,一些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岗位也使用了劳务派遣工,还有一些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资质低、赔付能力低,无法有效维护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卢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对劳务派遣乱象进行整顿和规范。当然,新法的实施,对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为此,今年5月,市劳动监察支队启动了劳务派遣专项检查行动,目的是摸清市区范围内劳务派遣单位底数,掌握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和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情况,通过全面自查和检查,指导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切实规范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确保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用工单位依法合理使用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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