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2日讯 深夜,一家火锅店发生爆炸,波及周边近百米的商户和民宅。今年3月份发生在市区胜利东路北方人自助火锅店的一起爆炸事件还让人记忆犹新,而昨天在这起事件中“受伤”最严重的“小仙奴”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北方人”赔偿93万余元。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27日2点40分,市区胜利东路的“北方人”自助火锅店发生爆炸,造成该楼部分墙体倒塌和物品损坏。而“小仙奴”化妆品店就位于火锅店下方,中间由一个楼梯相连。整个爆炸事件造成很大损失,公安、安监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事故初步排除人为因素,可能为液化石油气泄漏所致。
此后,“小仙奴”与“北方人”以及房东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未果,遂将双方告上了法庭。昨天的庭审中,“小仙奴”方指出,事故造成“小仙奴”的损失最严重,南墙倒塌,店内装修、物品、商品几乎全部毁损,卷闸门被炸飞,店外门面装修严重损坏。事后经越城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蕺山街道、派出所、市燃气公司等对事故联合调查,认为事故是“北方人”液化石油气泄漏引起。另外,“小仙奴”认为,作为房东的谢某夫妇出租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出租房要求,致使“小仙奴”在爆炸中损失严重,且远远大于其他店铺。因此,“小仙奴”要求“北方人”及房东共同赔偿93万余元。
昨天,“北方人”的4位合伙人委托律师参加庭审。该律师认为,爆炸的原因相关部门给的只是“情况说明”,是推测,并非“责任认定书”,因此,对于爆炸原因只能说至今未查明,因此无法确定过错方是谁。另外,关于93万余元的赔偿款也不客观,尽管有损失是事实,但不可能有那么多。与此同时,作为房东的谢某夫妇也派律师出庭。
昨天,围绕“小仙奴”的“受伤”到底是否由“北方人”造成,和“小仙奴”的损失到底有没有90多万元等焦点,双方展开一番唇枪舌战。由于案情复杂,昨天法庭选择暂时休庭。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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