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昨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建阳等人抢劫、盗窃再审案进行宣判。
法官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读完判决书,当听到有关这五人涉及的两起劫杀的士司机案不能成立时,从旁听席上望过去,我看到五人中有好几个抬起了头,长吁一口气——
是的,18年的噩梦结束了。他们的人生重新开始,就像田伟冬说的“我们的人生已经被切掉了18年,能不抓紧吗。”
当年两起劫杀的士司机案
都不成立
五个人:陈建阳(1975年生)、田伟冬(1974年生)、王建平(1976年生)、朱又平(1975年生)、田孝平(1977年生),1995年底陆续被收容审查,1996年逮捕,1998年高院二审判决,直至今年年初才陆续出狱。他们有的是刑满释放,比如田伟冬,在狱中表现好,多次减刑最早出来。其他人是假释。这是因为省高院发现原判有误,在今年1月4日对该案进行立案复查。
五个人涉及的案件其实有四个:最主要的是1995年震惊萧山的两起的士司机劫杀案(3·20案和8·12案),也正是这两起案件让他们差点掉脑袋。还有一起是当年陈建阳和田伟冬还涉及一起盗窃案,偷了别人家一台西湖彩电和香烟。另一起是1995年10月5日,年仅18岁的田孝平站上了公路,对货车司机实施抢劫。
1998年,高院的二审判决认定,两起劫杀的士司机案是五人所为,分别判处死缓和无期。2011年7月,杭州警方在一次排查中发现,一盗窃前科人员的指纹与当年3·20案中出租车上提取的指纹比对一致——“真凶”出现了。
省高院于今年1月4日立案复查,5月21日决定再审。6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本报均做报道)。
昨天,法院认为:“3·20案”真凶为项生源(项生源案在今年5月同时进行审理,6月27日终审判决“故意杀人”成立,判处“死缓”),那么“3·20案”当年认定为陈建阳等人所为系“事实错误”。
“8·12案”,事实(有关司机是如何被杀)是清楚的,但是不是陈建阳他们做的,证据锁定上有“无法排除的矛盾”,同时,在侦查过程中,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所以,陈建阳他们的劫杀事实“不能成立”。
而另外,陈建阳田伟冬盗窃案,当年量刑重了点,应判一年,田孝平的抢劫罪应判三年。
这样一来,五人中有两人——朱又平和王建平直接被宣告“无罪”。
宣判完毕,当法官问五人有没有听清楚,五人依次中气十足地说“听清楚了”。
宣判后审判长代表省高院
握住五人的手致歉
昨天担任审判长的是浙江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鑑(jiàn)伟,在宣判完毕后,他和两位审判员一起走向五个年轻人,“等一等,我代表高院,代表齐奇院长,有四句话想跟你们说”——
“对你们遭遇的冤屈,我们深感痛心。虽然我们撤销了原来的判决,但这17年让你们的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我们作为法院有责任,我们没有履行好审判职责。”
“造成冤案,公检法都有责任。虽然不幸中的万幸,当年留下了你们的命,但是最后的刑罚还是我们做出的,我们有很大的责任,我代表齐奇院长、代表高院向你们道歉。”
“浙江法院一定会吸取这个教训,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我们一定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护人权,坚持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争取所有案件都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正裁判。”
“你们接下来可以提出国家赔偿,我们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赔偿。”
说完这些时,他们的手都已经握在一起,有人眼里含了泪。
学开车、去相亲
他们的新生活已经开启
等五人拿着判决书走出法庭时,我上前跟田伟冬打招呼。第一次见他是今年年初他刚刚刑满释放,去看望当年替他坚持无罪辩护的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辛本峰。再审,他也委托辛本峰和该所的史君慧律师担任他的辩护人,该所的朱觉明律师接受了田孝平的委托。
过年时我去看他,他忙着相亲,忙着学车。昨天见面我问他,有女朋友了吗。他一改前几次见面欲言又止、心事重重的模样,一脸轻松地跟我打趣道:“你就关心这个事”。他妹妹在旁边搂着哥哥的胳膊,抢着回答我:“搞定了,是同村的姑娘,马上就要当我嫂子啦”。
据说,当时田伟冬对姑娘说:“我没有房子,现在家里的房子是我妹妹的,我没有钱,我还没有找到工作。”姑娘说:“我看中的是你这个人。”姑娘小他十岁。
当年年纪最小、出狱后也是感觉最迷茫的田孝平,昨天看起来还蛮帅的。他跟我说:“对新生活有打算的……他们四人都已经把车学出来了,我也已经报了名。”
不远处,高高的台阶下,省高院的大院里,王建平在媒体的重重包围中,把判决书展开举起来,他笑得很灿烂,他妈妈在旁边哭了。
18年的噩梦结束了。他们的人生重新开始:忙学车,忙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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