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抗癌有效率90.5%”、“彻底切断肿瘤血管,饿死癌细胞”、“透皮消瘤,经络拔截癌毒”……昨天上午,在市李惠利医院放疗科,记者在一个病房里收集到了7种印刷品广告,上面宣传的各种药物,都说可以治愈癌症。面对“神药”,不少患者心动了。
每天都有人到医院发“神药”广告
在市李惠利医院的放疗科、疼痛科和几个外科病房,记者看到,大部分患者床头都有一份或几份印刷品广告。听名字像是普通的医疗科普读物,但一看内容,都是宣传某一种特定的抗癌药物。
这些印刷品的措辞大多激动人心:有的称红归胶囊“饿死肿瘤,10天,肿瘤‘瘦’一圈”;有的称雪莲艾克“横扫肿、痛、水,防复发抗转移”;有的力挺一种名为阿魏化痞膏的外贴药“撑起肿瘤治疗的半边天”;还有的则称复方鹿仙草颗粒“军队医药显奇效,癌症康复有希望”……
放疗科病房的一名施姓患者的家属告诉记者,每天早上,都有人来派发这种东西,“也不说话,往每人床上扔下一份就走了。入院以后,每天都能收到几份。”
隔壁病房的一名患者家属王大姐说,自己前天收到一本书,里面提到一种名为“天仙液”的抗癌中药,随书附带一张邀请函,患者和家属可以和专家面对面交流。王大姐很是心动,最后,女儿把她给劝下了。
同病房的另一名患者则相中了“红归胶囊”:“上面那么多专家,那么多实例,总不会都是假的吧。”他说,自己先在医院里治疗,出院后再考虑要不要服用“红归胶囊”。
“专家”承认药品广告有一定水分
记者发现,这些印刷品广告提到的药物多是中药,而且是一种药物能够攻克多种癌症,真有这样的“神药”吗?
一份杂志上有红归胶囊浙江康复指导中心的电话。记者打去咨询,接电话的“专家”姓蒋,他承认,药品宣传有一定的水分,“这个药主要还是祛邪扶正调理身体的,总之吃了是没有坏处的。”
宁大附院药剂科主任药师吴伦表示,中药一般是作为癌症辅助治疗的药物,不能代替手术和放化疗。以红归胶囊为例,从它的成分来看,不过是红参、熟地黄、当归等普通药材,“你要说它能提高免疫力,或许是的,说它能饿死癌细胞,不可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陈建荣则表示,如果广告中提到的药是假药,或是包装成药品的保健品,药监部门是有查处的权责的。但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医院里流通的印刷品广告上提到的药物,经查多是有批准文号的正规药物,“一些药商、医药代表的促销手段不对,私自印发一些夸大事实的宣传品。”
制止派发,医院是第一责任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广告内容有“八不准”,是指,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即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该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曾多次开展非法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整治期间效果是很明显的,但一段时间以后又卷土重来了。工商人员在医院巡查时,也经常碰到派发的人,“我们先对派发人员进行说教,然后与医院相关科室的人约谈,要求他们加强管理。”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商场、药店、医疗服务机构、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对属于自己管辖区域内散发、摆放和张贴的印刷品广告负责管理,对有违反广告法规规定的印刷品广告应当拒绝其发布。这样看来,医院里出现的非法印刷品广告,医院是第一责任人。
市卫生局医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就医院里非法印刷品广告泛滥的情况,卫生行政部门多次与各医院沟通,要求他们加强监管。但这一事项还未列入具体考核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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