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连日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因将“常回家看看”纳入法条这一变化受到广泛关注。而养老,则是每个人终将面对的话题。
据市老龄办公布的统计数字:温州现有老年人118.3万人,位列全省第二,老龄人口比例接近15%。如何养老已不再是单纯的“家庭化”问题,而正日渐成为一个社会热点。
今起将推出关注养老系列报道,旨在让更多人了解温州老年人的生活现状和温州养老事业的发展情况。关注今天老人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关心未来的自己。
温州网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7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成为连日来社会关注的热点。昨日,30位不同职业、不同年龄层的市民接受了记者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每周能与父母相聚一次的子女不足四成,以“工作繁忙”为由的最多。
30人小调查:每周一聚者不足四成
30位接受问卷调查的对象,年龄跨度在24岁至59岁之间,从事的行业包括律师、个体户、教师、私企高管、医生、银行职员等。
其中,有15位市民表示与父母同城(同个县市区)不同居,有3人与父母分居两地,另有3人生活在外省市。最远的一人,父母住在温州,本人则留在上海工作。其余9位同父母一起生活。
21位与父母分居的子女中,有11人平均每周会回家看望父母一次,不到总体样本的四成。有5人隔周或每三周回父母家一次,而生活在外地的3人都是选择节假日回老家探望老人。调查中,仅有2人表示会每周看望父母两三次或者更多。
言及未能“常回家看看”的原因,与父母同住温州的大多数子女都提到“工作繁忙”,“父母住在永嘉,一到周末心里会惦念,可还是想给自己放松放松。”一位受访者如是说。
而工作、生活在外地的子女,基本都选择在节假日回温探亲。在义乌做生意的王先生称,除了节假日,遇到有人情酒需要回温时,他都会特意提前出发,先回家跟父母聚聚再赴宴。“因为没法常回家,一般每周都会跟父母通几个电话。”在上海某律所工作的李先生坦言,平时更多是通过电话跟父母聊聊工作跟生活。
因财产引发矛盾也是原因之一
记者采访了解到,父母与子女出现矛盾,同样是导致子女未能尽到赡养义务的原因之一。
2011年10月,平阳张家夫妇就曾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大儿子告上法庭。2010年8月,张家夫妇俩因自己年事已高,便签订分家书,将名下一间3层楼房给大儿子,小儿子则得到由哥哥补上的5万元差价。可分得财产后,大儿子对父母态度发生转变,不再关心照顾父母,并拒不提供赡养费,还时常沉迷赌博。最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撤销了房产赠与合同。庭后,法官则劝解儿子多回家看看父母,同老人联络感情。
“去年,我遇到过类似的案件,最后母亲撤诉,儿子当庭道歉。”鹿城法院民一庭法官王衍认为,这类案件起因多是财产纠纷,但深层次因素仍是积蓄多年的情感不和,“这种情况最后闹上法庭的不多见,仅鹿城法院一年也不过5起左右,毕竟家丑不可外扬。”
记者昨日联系了蒲鞋市、洪殿、景山、广化和郭溪等几个派出所,民警都表示有接触过此类调解。“不少是因为老人财产分配不均,造成子女之间感情出现矛盾,从而影响到对老人的赡养。”一位民警说道。
新法的实际意义在于引导社会风气
尽孝,本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如今为何要通过法律来约束?
“尽孝属道德范畴,通过法规来约束折射出如今社会环境的一些变化。”温州大学法政学院行政管理与社会工作系主任徐旭东表示,与旧时的传统社会不同,随着人员流动性增强等因素,如今的子女大多面临着与父母长期分离的现实。再者,他认为近些年出现的一些子女未能尽到赡养义务,孝道日渐乏力的社会负面风气,也是该法规出台的背景之一。“出发点虽然是好的,但这一项很难得到落实。”
“有几个父母真会去状告自己的儿女呢。”在市老龄办副主任陈光富看来,新法其实是倡导全社会都来关注养老问题。
“我每天问得最多的就是,你明天回来吃饭吗?”70多岁的市民周先生说,儿子工作实在太忙,“真回不来我们也都能理解,有时间来个电话也就够了。”
“新法规出台应视为是对一些忽视老人行为的提醒或约束,属于‘倡导性法规规范’。”浙江嘉瑞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均亮认为,新法更多体现立法机关针对忽视、冷落老年人的社会现状,通过法律形式引导社会风气,其实际意义在于要求子女多关心老年人。类似倡导性规范,在我国法律中屡见不鲜。至于该如何操作,还有待司法实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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