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验下的权益
浙江在线07月05日讯 炎炎烈日下,挥汗如雨的劳动者们过得如何?有没有解暑用品?拿得到高温津贴吗?
昨天,记者随机调查了几个高温作业工种,很多职工能领到冷饮费,企业还会提供解暑药品和绿豆汤等夏令饮品;不过,也有一些企业的职工表示,高温补贴的多少与工作任务量挂钩,还有职工甚至说,自己从来没有享受过任何形式的“高温福利”,更别提现金形式的高温补贴了。
企业更喜欢发实物“福利”
高温天气,很多人不愿出门,这让网购生意异常红火,快递员也成了夏日最忙碌的职业之一。“现在每天要派送200件左右,上午7点半上班,中午休息2个小时,晚上6点半下班。”申通快递的派送员毛伟俊说,像最近这样的天气,外面太阳火辣辣的,一天下来真可以晒破一层皮。
虽然工作很累很辛苦,不过毛伟俊对公司的福利还是比较满意的,他告诉记者,“往年七八九3个月都会发放高温补贴,业务员是150元一个月。”他还说,食堂也会在夏季提供稀饭、西红柿蛋汤、绿豆汤等解暑食品,公司还将藿香正气水分配到了每个区域办公室,员工有需要随时可以自行取用。
在海曙区的一家送水站,来自四川的岳师傅说,“天一热,送水生意好了很多,一天至少要送20桶水,写字楼之类的还好,有电梯,老的居民楼就要扛上去,多跑几个小区就累得不行。”岳师傅今年40岁,他说,“好在,夏天公司各方面福利还不错,这两年高温补贴都有,200元/月,今年的还没有拿到手,我想着应该是到9月底发。”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宁波基地项目部经理李先生说,“今年露天作业的一线工人,像钳工、焊工等,高温费是10元/天。除此之外,每天食堂都会把绿豆汤烧好、冰镇好,放在场地边上,工人们随时都可以喝。”
不过,记者发现,有不少企业往往不以现金形式发放高温补贴,而是每年准备专门的资金,为员工提供一些夏季消暑的饮料、药物等物品,或改善员工夏季的工作、住宿和就餐环境。
有人从没拿过“高温补贴”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有一些行业,尽管高温对他们的工作影响很大,但他们却从未享受到任何形式的“高温福利”,更别说现金形式的高温补贴。
家政服务公司做钟点工的徐丽来宁波打工多年,但对于高温补贴一事,她说只知道工地上是有补贴的,但她们公司里是没有的,而绿豆汤、凉茶和消暑药品都没有收到过。
“我们单位是22元/小时,3小时起步,一天干三单生意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徐丽说,有些去打扫的家里会开空调,干起活来也就不太吃力,但很多家里都不开空调的,这样的天气,连着干3个小时就得缓2个小时。至于高温补贴,她无奈地说,“哎,也许单位觉得我们这不算高温作业吧。”
类似的情况还有保安这一工种。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很多保安也需要在烈日下引导车主停车,但很多物业公司的保安都说自己从未收到过高温补贴。
另外,一些小餐饮店的员工领取高温补贴的情况也不多。
陈先生是大沙泥街上某餐厅的外卖员工,“中午最难熬”,高峰送货时间一般是从11点到1点半,一般要跑10来趟。“路上我就想着,快点,再快点,到了写字楼就可以吹一会儿空调,回去的时候,也盼着能歇几分钟。”陈先生说,高温补贴是没收到过,但有时候天太热,老板会奖励一点钱。
另一名某知名连锁餐饮的外卖员也告诉记者,如果是在6月~9月,公司会在每单外卖中额外补贴0.5元,一个月下来大概有100多元。
高温补贴可参照清凉饮料费
到底哪些工种属于高温作业必须发放高温补贴呢?标准又是多少呢?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法律意义上的高温补贴和很多职工拿到的夏季清凉费是2个不同的概念,高温补贴是一种劳动保护费用,就好像企业必须统一发放员工安全帽等防护设备一样,针对高温作业人员;而夏季清凉饮料费是一种员工夏季福利,非高温作业也能享受,有相应的参考标准,但无强制性,企业发不发、以何种形式补贴给员工由企业自主决定。
根据2010年7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6月开始到9月的4个月里,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为130元。
“高温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但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到底要发多少钱。”人社部门还表示,员工的高温费发放可以发挥集体协商的方式,把职工的高温补贴等权益纳入集体合同中,具体标准可以参考清凉饮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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