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 “我真不知用弓弩射狗会被判刑,否则我断然不敢这样做!”近日,上虞市看守所,现年32岁、家住上虞市小越镇罗村的罗某面对记者采访时后悔不已。
罗某只是生产销售“毒狗肉”链条中的下家,他的上家是家住上虞市谢塘镇、现年39某的陈某。罗某充当猎狗者的角色,而陈某负责销售死狗,加上陈某的上家,形成一个完整的生产、销售“毒狗肉”链条。
“目前用弓弩‘偷狗’的人越来越多,以前被民警逮住,只是治安拘留几天。像罗某和陈某这样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逮捕,在绍兴市还是第一案。”上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丁颂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市民如果吃了‘毒狗肉’不仅有害身体健康,而且弓弩射出的毒针如果射在人身上,会使人当场毙命。”
上虞市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民警严国栋在披露案情时称,5月19日下午1点多,上虞市谢塘镇建塘村有群众举报称,“村口有人用弓弩‘偷狗’!”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一条村道上,民警发现1名男子弃车逃跑,由于对地形不熟悉,男子很快被民警逮住。从男子的包里,当场查获一只弓弩和10多枚毒针。同时,民警还找到了被他用弓弩射死的4条狗。
这名男子就是罗某,民警以涉嫌盗窃罪将他刑拘。据他交代,与陈某的相识让他走上了用弓弩“偷狗”的犯罪道路。
那是4月初的一天,陈某告诉他,“偷狗”来卖给他能嫌些零用钱。至于弓弩则由陈某提供,所猎杀的狗以每斤2元多收购。自此,他便驾着摩托车到处“偷狗”。“中了毒针后,一般3至4分钟,狗就会死掉。”罗某称。
究竟是什么毒液,能够在这么短时间内,将一条活蹦乱跳的狗药杀?当民警将收缴的毒针送到绍兴市有关部门检测后,没有发现氢化物和毒鼠强的成分。
民警将狗肉等送到浙江省公安厅检测。上个月底,检测结果出来了,狗肉中含有一种叫“氯化琥珀胆碱”的毒物。丁颂明说,如果人吃了这种“毒狗肉”,会损害身体健康。
很快,陈某也被上虞市警方抓获。据陈某称,所用弓弩和毒针都是在网上购买的,而他则将死狗销往宁波某地。目前,上虞市警方正顺藤摸瓜,追查“毒狗肉”的加工地。
目前,罗某和陈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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