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与电瓶三轮车相撞。
一人被撞倒在地,一人和车一起被甩出10多米。路人前去帮助,并开始拦车。
众人准备将伤者抬上女教师的车。
浙江在线07月12日讯 7月10日凌晨1时多,104国道乐清土墩塘村一交叉路口,一对夫妇被撞后司机逃逸。热心路人见状,当街拦车求助。
面对口吐鲜血的伤者,有司机停车后迅速离开、有司机干脆绕道,但一名过路女教师却驾车连闯红灯将伤者送医。因抢救及时,伤者脱离了生命危险。
乐清交警部门昨天透露,女司机行为属紧急救助,因此闯红灯可免于处罚。警方提醒,免于处罚要看紧急程度、唯一性等多个方面。目前,逃逸司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路口车祸:夫妇被撞,路人来帮忙
陈某今年60岁,他的妻子刘某今年57岁,2人是乐清虹桥人。事发当天,陈某骑着电瓶三轮车带着刘某去牛鼻洞某农贸市场,给经营熟食的儿子帮忙。当电瓶三轮车行驶到104国道土墩塘村一交叉路口时,意外发生了。
监控显示,当天凌晨1时36分许,虽然是红灯状态,但陈某夫妇由北往南驶进路口,在路口中间位置时,一辆厢式货车驶来,两车发生碰撞后,刘某被撞飞倒地不起,陈某则连人带车被甩出十几米远。事故发生后,厢式货车逃离了现场。
陈某回忆,被撞后,他左腿非常疼,看到妻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靠近老伴。也就在此时,周边的多位青年男子向他们跑来。
“听到撞击声,我们就跑过来了。”热心人士陈先生说,当时和几名朋友在附近一排档吃东西。看到受伤女子身上鲜血直流,肇事车辆又逃离了现场,他便打电话报警。
拦车求助:频频遭拒,女教师施援
事发地位于乐清市区与虹桥镇交接处附近,因陈先生等人喝了酒不能开车,救护车赶到又需10多分钟,为尽快送伤者就医,他们便在街头拦车求助。
他们进行了分工,有人在伤者附近保护现场,有人临时指挥交通,告知司机路上有伤者,还有人负责向过路车辆求助。
路口监控显示,当天凌晨1时37分许,一辆黑色轿车见有人在前面拦车,绕道驶离;1时39分许,一辆出租车经过,一名热心人追着让司机停车,但出租车只顾开走;1时41分许,一辆白色轿车停下后又快速离开。监控显示,事故发生后的10分钟内,陈先生等人去拦了四五辆车,但都没有成功。“可能是害怕,很多车子的司机都不愿帮忙。”陈先生说,估计他们不想蹚这浑水。
当天凌晨1时45分许,一辆黑色轿车经过,事情有了转机。陈先生说,驾车女子停车后听了大家讲的情况,表示愿意送伤者到乐清市人民医院。
连闯红灯:她说能救人,被罚也值
驾车送伤者就医的女子姓周,是乐清市天成第一中学教师。
“她嘴里往外冒血,还发出‘咕咕’的声音。”看着被抱上车的受伤女子伤势严重,周老师赶紧将车向医院方向开去。
“我想以最快速度到医院,能救人,被罚也值。”周老师说,当天,路上遇到四五个红灯,为赶时间她都闯了过去。她说,她只有2年驾龄,车技一般,但那天时速一度开到了90迈。从事发现场到医院平时需15分钟的车程,她用了不到10分钟。
“不仅送到医院,还帮忙照料老人。”说起周老师,伤者的儿子竖起了大拇指。他说,周老师当天凌晨5时多才离开。
医生介绍,刘某伤势较重,头部受伤、口腔移位、肋骨骨折,同时全身多处擦伤。因送医及时,她已脱离生命危险。陈某伤势相对较轻,左腿受伤并无大碍。
免于处罚:女教师行为属紧急救助
乐清警方昨天透露,经初步调查核实,周女士送伤者就医情况属紧急救助,如因此事造成闯红灯等违法可免于处罚。
警方介绍,遇到群众受伤急需送医院治疗,从保护生命角度出发,交警部门将调查取证,经查证司机行为属紧急避险和救助行为的,及救助行为是唯一的救助方法的,可以消除司机的违法行为信息。比如伤者伤势危及生命,救助者为伤者争取抢救时间不得已违法。为防止违法者以“救人”为借口逃脱处罚,必须对“为救人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有充分举证。
该起事故发生后,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中队民警连夜调取监控,确定了肇事车辆和肇事者身份。肇事者王某是乐清人,属无证驾驶。
目前,王某已被乐清警方行政拘留,事故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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