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5日讯 昨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今年以来宁波两级法院审理的强奸、猥亵案件数据。
据统计,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比例为39.32%,而受害人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占未成年被害人的比例高达69.57%,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已然成为受性侵犯的高危人群。
案例一<<<
母亲再三忍让女儿被侵害持续一年
“没想到这件事对孩子的伤害这么大。”回想起3个月前发生的案件,赵女士至今心有余悸,而正是她的一再忍让,加深了对女儿的伤害。
赵女士是陕西人,女儿小静(化名)出生后不到一年,她就和丈夫离了婚,小静归她抚养。
一年后,赵女士认识了李某并与他结婚,生下了一个儿子。2007年,一家四口从老家陕西来到宁波余姚打工。
去年3月的一天晚上,赵女士上夜班,李某负责照看儿女。夜深人静,把儿子哄睡下后,李某悄悄溜进了11岁继女的房间……
小静痛醒后发现竟是继父在对她实施猥亵,事后告诉了赵女士。在赵女士的质问下,李某发誓再也不碰小静了。
然而,之后的一年内,李某趁赵女士上夜班之际,多次潜入小静的房间对其实施强制猥亵。赵女士每次都是一通大骂之后原谅了李某。
今年4月,李某又一次向小静伸出了黑手,赵女士忍无可忍报了警。
5月29日,余姚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案发后,赵女士和李某离了婚。虽然摆脱了继父,但以前开朗活泼的小静变得沉默寡言,怕见生人,再也不复以前的活泼开朗了。
案例二<<<
邻居爷爷“周末有约”留守姐妹频遭侵犯
安徽人沈先生和妻子几年前来到镇海,在镇海一家五金厂打工。
夫妻俩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小玲6岁,小女儿小铛4岁,两个女儿平时上幼儿园,每到周末沈先生夫妻俩要上班,只好把一双女儿独自留在家里。
邻居贾某面目和善,为人热情,每到周末加班,沈先生就会嘱咐两个女儿有事可以向贾爷爷求助。
2012年9月初的一个双休日,小玲和小铛独自在家看电视,其间两个孩子先后光着屁股在外小便,这一幕被贾某看在眼里,他心生歹念。
贾某故意站到小玲家门口,由于沈先生家看的是卫星电视,贾某站在门口影响了电视信号,两个孩子不知情况,喊着爷爷请贾某帮忙修一下。
贾某进了房间坐在孩子的小床上,通过哄骗、强行搂抱、脱裤子等手段对两个孩子实施了奸淫。
此后56岁的贾某多次以送宠物小鱼、送水果和冰棍等方式,每到周末,趁沈先生夫妇不在家之际,对两个小女孩实施暴行。
不久后两个孩子变得不爱说话,晚上经常被恶梦惊醒,下体经常红肿,在母亲的追问下,两个孩子才说出了实情。气愤的沈先生很快向派出所报了警,贾某被抓获。
2013年3月22日,镇海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五年。
-法官分析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被性侵案件中,60%多的加害人与被害人属于“熟悉”关系,加害人包括亲属、邻居、父母的老乡等,年龄35周岁以下和50周岁以上居多,九成以上是非本地户籍。
在审理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中,不满14周岁的受害幼女占了62%,这一人群年龄幼小,其性防卫能力较低,容易轻信他人或者因一些“小恩小惠”而被骗奸或猥亵。
不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遭受侵害后,父母等监护人顾忌被害人及家庭名誉受损害,往往宁愿隐忍或私下了结,而不是及时报案。而且,大部分未成年女童遭受性侵害后或因年幼无知或羞于诉说、或受到威胁利诱而不敢及时报案或告诉家人,致使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另外,外来务工人员忙于生计,大多无暇照顾子女,经常将幼女独自留在家中,从而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要解决这些问题,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织就一张安全网,法官提出了几点建议:
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强化对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的综合治理,尽可能为他们提供一个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应当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需求,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充实和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关心他们的婚姻家庭,引导和督促他们加强对孩子的照顾和教育,使其承担起合格监护人的职责。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护力度,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 未成年受害人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约占总数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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