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率先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联席会议机构
2013年07月03日 12:21:03
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日前,莲都法院联合莲都区关工委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联席会议机构,具体负责实施代表参与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审理工作。
2012年新修订的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正式确立了“合适成年人制度”。为了让这一制度真正落地,该联席会议机构对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法律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并明确了其作为“合适成年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出庭代表若认为法官在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当庭提出意见。”据莲都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此外,被指派代表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界披露未成年被告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和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被告人身份的其他资料,以及相关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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