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和去年相同,试用期在岗人员也能拿
2013年07月23日 15:27:54
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昨天,市民曹先生致电晚报热线88643111:天气越来越热,今年我市的“高温费”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记者潘秀玮帮办报道: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获悉,市民俗称的“高温费”,全称叫做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在省人力社保厅调整该项补贴标准前,今年我市的补贴标准参照去年标准,最多的每人可拿到800元。补贴具体发放情况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仍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并准予税前列支。
根据人社部有关规定,清凉饮料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因此,凡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此项待遇。由于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也能领到清凉饮料费。
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从近年来走访企业了解到的情况看,企业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后勤服务、文化生活等越来越重视,企业在车间里安装防暑降温设施、在宿舍里安装空调、在食堂里供应绿豆汤等非常普遍。但清凉饮料费补贴原则上应发放现金,不能用绿豆汤、风油精之类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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