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7日讯 入夏以来,杭州频现35℃以上高温天,烈日当头,对于那些露天作业的人们来说,更是一种“烤”验。
这个时候,高温费无疑就像一股清泉,给整天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的劳动者们带去一份“清凉”,虽然钱不多,但总代表一份慰藉。
那么,我们身边的这些高温作业者们,现在是否领到了高温费?领到的高温费有没有打折扣,或者好不容易盼来的“高温费”却变成了一箱饮料?
昨天,本报记者走访了杭城部分高温作业行业。
实地走访
[建筑工]今年只发了一箱雪碧
今年48岁的龙游人老吴,来杭州已经三四年了,一直在大关的一个建筑工地工作。老吴干的是打桩工,他告诉记者,他和工友们从没拿到过所谓的“高温费”。
“高温费?好像听说过。”老吴一边操作着打桩机,一边擦着头上的汗,“前几年也没拿到过,饮料倒是每年都有,今年发了箱雪碧给我们。”
老吴的工作时间是每天下午2点到晚上12点,避不开每天最热的时段。谈起虽有规定却从来没到手过的高温费,老吴坦言,他也管不了那么多:“天再热也得干活,不然怎么养活自己啊。”
[快递员]没有听说过有高温费
张晓峰是“凡客”的快递员,因为整天在滚烫的马路上穿梭送货,他晒得黝黑,脸上、脖子上、手臂上,布满了汗珠,衬衫背后湿了一大片。说起高温费,张晓锋摇着头说:“没有补贴,不管温度多高,我们都要跑业务。”刚说完,张晓锋就骑着电动车离开快递公司,急着去送快递了。
小裘是“国通”的快递员,一直在忙着包装包裹。“我们现在也没领到过高温补贴。”小裘边说边忙,眼睛没有一刻离开他的活。
在“圆通”快递店问到高温补贴的事时,员工们都面面相觑,不想谈有关高温费的事。
[空调工]小本生意不提高温费
和建筑工,快递员一样,烈日下的空调工也很辛苦。40多岁的老张在哑巴弄亲戚家开的一家家政公司工作,会一点拆装空调的工作,这段时间刚刚迎来了工作的旺季。
“今天已经帮两户人家换了空调了。”老张在狭小的店铺里边整理工具边对记者说,“热是热,但是装空调,天越热生意越好,每天多喝喝水就熬过去了。”
“不过,我们这么小的店面,也不是什么大家政公司、专业维修点,有什么高温费?”
[小区保安]每月能领130元高温费
金志攀是城东某小区的物业保安,他每天的工作,就是站在小区大门口,负责小区安全。
昨天上午10点不到,金志攀站在小区大门口,头上就是明晃晃的太阳,没有遮阳棚。身旁不远处有一台大风扇,但却没有开。
“这得留着最热的时候用。”金志攀说,由于工作需要,这么热的天,他还戴着白手套,站在太阳下没一会,就一头一脸的汗。
这么热的天,有没有高温费呢?“有的,一个月130元。”金志攀说。但对于高温费的具体标准,金志攀也说不清楚。“有总比没有好。”
[饭店员工]听说过但还没发到手
黄师傅是一家韩式烤肉店的员工,负责烧专供烤肉的碳条,在他的工作间内,支着个大火炉,他时不时要打开炉门,添些炭火进去,再把烧得正旺的碳铲出来,放到特制小炭炉内,然后送到顾客的餐桌上。
每开一次炉门,工作间的温度就会突然直线上升,热得人都走不进去。“高温费没听说过。”黄师傅说,“也没想那么多。”
而在一家酒店门口指挥停车的保安周维龙则听说过夏季有高温补贴,“我才来这里半年不到,这是第一个夏天。”周维龙说,“听酒店的老员工说,每年7、8、9这三个月,饭店会发高温费,但我现在还没有拿到手。”
[外卖员]高温津贴标准各不相同
肯德基的外卖人员胡先生表示:“当室外最高温度高于35℃时,每个外卖单会有1.5元的补贴,这段时间只在早上10点到下午2点送外卖,其余时间不送外卖。”
同样有补贴的必胜客员工周先生表示,在33℃以上会有补贴。
但在同一家单位,高温补贴也分“档次”。米宝宝的柜台经理廖经理说:“每年6、7、8月会有高温补贴,全职工比临时工的补贴要高,全职工每个月会有300元到400元的补贴,而临时工只有100多元。”
味捷外卖员小龚表示,每年7、8月会有高温补贴,全职工每个月150元,而临时工比较少。
相比较正规餐厅,小餐馆的外卖人员就没那么幸运了。“我们没有补贴,也没有给员工防暑药品。”兰州拉面的冶玉梅老板摇着头说。
政策解读
高温作业工人
每人每月可得
200元高温津贴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带有强制性的管理办法的实施,改变了以往对高温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缺乏法律依据的尴尬局面,切实加强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为了正确贯彻实施,明确统一标准,今年7月5日,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了答复。昨天,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有关高温津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政策解读。
问:我省高温津贴政策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问:享受高温津贴的条件?
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问:我省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答:具体发放标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即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标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问:高温津贴如何发放?
答: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问:高温天气如何界定?
答: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问:高温津贴与工资有什么关系?
答: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问:在什么样气温下,应当停止作业?
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问:在什么情况下,应缩短劳动者工作时间?
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问: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如何维权?
答: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劳动者也可拨打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咨询投诉热线:866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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