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700多名受刑罚的青少年,再犯罪率下降近五成
浙江在线07月24日讯 “这个透明的,是冰毒;这种红色的,是麻古……”今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期间,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民警走入各个学校向师生介绍冰毒、海洛因、摇头丸等几种常见毒品的特征与危害,宣传禁毒法律法规,这也是近几年来婺城公安分局与共青团婺城区委联手合作,共同预防青少年犯罪,创新举措大力构筑青春防线的一个缩影。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重要工作,共青团婺城区委一直把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共婺城区委成立了由团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预防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出台了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方案。
专项组出台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专项组成员单位进行任务分工,团区委牵头组织,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成立全国首个“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金——婺城区有德爱心基金”,全国首创青年志愿者参与青少年犯罪案件陪审,派出所民警进校园担任“法制副校长”等,成效明显。
2012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婺城区受刑罚青少年再犯罪率为6.62%,比上年同期下降48.04%。
去年10月,婺城区被团省委列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县市区。
>>民警走进校园当起“法制副校长”
“有图片,还有故事,学习起来有趣多了。”这是孩子们听完婺城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杜洪良给他们开设的法制教育课后的感受。
杜洪良说,自从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以来,自己有意收集了近几年来发生在学校里一些生动的例子,这样不仅能更直观地向孩子们展示当前犯罪的主要形态和预防方法,还可以增加同学们学习的兴趣。
汤溪中学老师邵聪娥说:“公安法制宣传应该改变以前死板的形式,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这次婺城公安分局在我们学校开展的试点,我们觉得效果较好,很多学生在课后还向我们打听,什么时候还能听这样的课。”
近几年,婺城公安分局选派了87位法制民警兼任“法制副校长”,55位民警兼任校外辅导员,进行安全防范讲座130余次、组织安全演练90余次、发放安全防范宣传资料96000余册。自2012年2月“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破获涉校或周边案件14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9人。
对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台球厅进行了26次清查,依法查处、取缔违法违规经营场所83家,集中销毁各种赌博游戏机743台,营造了校园周边良好的学习环境。
>>警民心连心帮扶困难青少年
近年来,共青团婺城区委与婺城公安分局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常态工作入手,大力开展青少年的引导帮扶工作,通过整合各方面力量,为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服刑及刑满释放的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法制教育、帮助寻找就业过渡机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等措施,激励他们树立信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再犯罪的发生。
今年1月下旬,婺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来了一名男子,男子姓张,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因为夫妻双方打工时间不稳定,平时对孩子小军疏于管教,小军读完初中后便在社会上“流浪”,还把一名中学生打伤,造成左耳神经性失聪。
高额的赔款让张师傅的生活雪上加霜不说,小军自己也险些被关进了看守所。为挽救误入歧途的小军,张师傅希望派出所的民警能帮帮他。小军个性叛逆,只有警察说的话才能让他听进去。副所长童备和一名青年志愿者跟进,特意找到小军促膝长谈,其实小军本性不坏,在他们的开导下,小军一天天阳光起来。
后来,小军去了温州一家制鞋厂工作,民警和志愿者对他的帮助一直铭记于心。
“叔叔,我最近生活很好,你们的话我一直记在心里,我一定好好做人,你们放心!”出门在外的小军经常打电话给童备,话语间流露出对派出所民警和志愿者浓浓的感激之情。
同时,婺城公安分局通过组织民警“警民心连心”大走访,把贫困家庭中的青少年、留守儿童、灰色家庭的青少年等弱势青少年群体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并与团区委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结合起来,警团两家在团员、民警中组建了“平安指导员”队伍,先后走访生活困难青少年家庭65个,组织多个民工、困难家庭子女代表参加警校夏令营活动,引导青少年“正向发展”。
>>充当“临时家长”,感化未成年嫌犯
近几年,共青团婺城区委联合婺城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先后建立了社区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动态信息库,社区矫正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了一支专业法制志愿者队伍,努力为涉嫌违法犯罪青少年开展“爱心帮扶”工程。此外,通过建立QQ群、微博等网络媒体,与青少年直接面对面,使团组织能让青少年“找得到,用得到”。
2011年7月,共青团婺城区委联合上海快列通有限公司成立了专门帮扶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有德爱心基金”,旨在帮助刑满释放后,一时缺乏生活保障的青少年渡过难关,目前已累计帮扶642人,参与社区矫正志愿者151人次。
最近,新刑诉法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应该到场,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未成年嫌犯家长无法到场。
为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利,共青团区委全国首创组建了由社会代表组成的专业法制志愿者队伍,作为“临时家长”全程参与辖区未成年嫌犯的审讯过程,以保护他们的诉讼权益。
这些“临时家长”,他们均来自共青团战线,是一批有一定社会阅历、有心服务他人的青年。他们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社会责任感、热忱未成年人工作,还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思想教育工作能力,以及一定的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
邵某是未成年人,因犯罪被依法逮捕。
今年五月,婺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受理案件后,通知邵某的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与讯问,邵某的父母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到场。在此情况下,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婺城区检察院请团区委派一名“临时家长”帮助邵某。
对此,团区委及时指派了志愿者,配合案件承办人聆听整个讯问过程,并在讯问笔录上签名,证实讯问过程的合法性。
“临时家长”让邵某感受到了来自他人的温暖,并表示将认真悔改,出去后找份工作,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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