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7月31日讯解决文物被“旅游式伤害”,不妨用文化与文明“保驾护航”,让文物给力旅游,让文明拥抱旅游。
很遗憾,杭州西湖三潭印月被游船撞掉一潭。7月29日晚上10点多,石塔被撞,事故原因是驾驶员违规操作。作为西湖十景之一的三潭印月,是杭州享誉中外的著名景点。建于明代的三潭石塔,不仅是历史上疏浚、保护西湖的史实遗迹,还是研究西湖历史地理的重要坐标。如今,三潭之一被毁,让人痛心惋惜的同时,也沉痛反思,该如何加强文物保护,让类似悲剧不再重演。
当前,文物保护似乎陷入“囚徒困境”。事实上,文物被有意伤害、恶意涂鸦的比比皆是,“到此一游”挥之不去,给文物保护蒙上阴影。是让文物“躲进小楼”或“藏身深宫”,还是亲近市民与游客?如果单纯从“保护”的角度看,最好的保护就是“与世隔绝”,但这样又会尘封其观赏价值、旅游价值以及启发价值。放开、开放,让文物与城市生活相融,在带给市民与游客享受与乐趣的同时,隐患也随之而来,给保护增添难度。
如何解决文物保护“受困”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在文物保护方面,目前有《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形势的变化,有关条款已难适应新变化、新要求。据悉,国家文物局今年将启动文物保护法修订研究工作。通过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找准需要修改补充完善的重点、难点,研究国内外有益的经验和做法,为文物保护法修订提供翔实的依据,并在条件成熟,报请将修订文物保护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法律保护是最关键的,是文物保护的顶层设计,是“解困”的金钥匙。
同时,要处理好文物、文化、文明与旅游相互间的关系。文物无疑是文化的一部分,也是文明的记载与传承,并且不少都成为旅游资源。解决文物被“旅游式伤害”,不妨用文化与文明“保驾护航”。让文物给力旅游,让文化滋润文明,让旅游涵养文化,让文明拥抱旅游。此外,旅游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更应明确职责,敢于担当,视保护为第一责任,为文物保护站好一线的岗。针对文物,我们应该存有敬畏之心,开启文明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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