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37岁,原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代办中心副主任。今年6月5日晚,陈某喝酒开车被拦,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106.5mg/100ml,属醉驾。
之后,陈某的血样被送检,血样中的酒精含量变成了20.7mg/100ml,属酒驾。虽一字之差,但陈某的公职可保。
原来,陈某的母亲串通协警,将血样调包了。(本报6月18日报道)昨天上午,鹿城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拘役2个半月,并处罚金2500元。
一场精心设计的狸猫换太子,换来的是两个人的包庇罪。
换血之谜:协警说我可以帮你搞定
当晚,陈某等10人在温州市区某精品时尚酒店喝酒,一共喝了70瓶大瓶百威。7月9日开庭时,陈某说:“我当时是用红酒杯喝的啤酒,喝了6个半杯。”
被查后,陈某给和自己一起吃饭的朋友打了电话,并发出求救短信,让朋友通知自己的家人找关系帮忙。
6月6日凌晨,民警用值班电话通知了陈某的妻子,告诉她陈某酒驾被查了。陈某的妻子很有心地记下了值班电话。于是,陈某的母亲王某试着拨通了这个电话,此时接电话的是协警潘某。因为值班台的电话有录音,潘某改用自己的手机联系王某。对于接下来的情节,潘某是这么描述的:陈某母亲在电话里说自己儿子是公务员,醉驾判刑会毁了前途,表示自己可以喝两瓶啤酒后去抽血,让其帮忙调换。他起了恻隐之心,便答应了下来。但陈某母亲否定了这一说法,她说是潘某主动打电话联系她,声称自己有办法通过调换血样的方法“搞定”此事。后面的事她都是按潘某交代做的。
陈某母亲说,她曾经表示事成之后会重谢潘某。
6月6日凌晨4时许,协警潘某从保存血样的冰箱里偷出陈某的血液样本,到卫生间把陈某的血液倒掉一部分,再把她母亲送来的血液倒掉一些。潘某供述,当时自己非常紧张,手都在发抖,他把两个样本剩下的血液倒在一起,放回备勤室的冰箱里。
检测结果出来后,由于和呼气检测数值相差悬殊,公安机关遂启动内部调查机制,“换血”事件很快败露。
目前,协警潘某、陈某母亲均因涉嫌包庇罪,被取保候审。
庭审:公诉机关证明呼气检测结论是可靠的
在法庭上,陈某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
他提出,当晚交警部门使用的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已经过期了,得出的数据不宜采信。而关键证据血液样本已经被他人破坏,所以无法证明陈某醉驾。
公诉机关以证据来反驳,他们提供了温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校准证书、数据统计表、酒精呼气测试单等,经测试涉案仪器各测量点的测量值低于标准值。也就是说,陈某的酒精含量只会更高。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用于检验的探测器已经过期,但综合温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的测试结果和交警部门的实践,可以认定呼气检测的数据是可信的。因此,用陈某的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合情合法。
醉驾定罪并非一定要血液检测
按照惯例,交警在对司机做呼气酒精检测后,如果有醉酒,会进一步做血液检测。因此,很多人觉得血液检测是醉驾定罪的最终标准,只要逃过就没事了。
交警表示,只有在4种情况下,才会做血液检测: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
同时做了呼气检测和血液检测,而两者结果不一致的,一般以血液检测结果为准。但这并不表示可以钻空子,温州交警透露,如果两者相差10毫升以上,就会启动倒查机制,看看有没被做手脚。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酒精检测的目的说白了是为了固定证据,只要仪器、程序没问题,能够准确反映第一时间的酒精含量,就完成了证据固定,可以确认是否够罪了。这跟检测手段没有关系。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规定,嫌疑人员即使呼气检测和血液检测都拒绝了,还可以用呼出气体酒精探测器被动探测,以此作为醉酒驾车的依据。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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