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 “你领机动车环保标志了吗?”昨天上午,解放路与永丰路交叉口,交警部门执勤人员时不时拦下经过路口的一辆辆机动车,进行现场检查和提醒。昨日起,我市正式对高污染黄标车及无标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昨天上午,交警部门执法人员在中心城区限行区域的环线道路上设了5个点,对过往的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进行检查。据介绍,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的限制通行区域为:长春路—灵桥路—江厦街—中山东路—和义路—永丰路—望京路—长春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内(不包括环线道路)。限制通行时间为8月1日起的每日7时至21时。市机动车排气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高污染黄标车指的是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国0汽油车和国0、国Ⅰ柴油车(除国Ⅱ柴油车外),无标车指的是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
昨天上午,在解放路与永丰路交叉口,笔者看到解放桥面向解放路一侧的路口挂出了一块禁止机动车通行的标志牌,上面写着“除绿色环保标志和黄色环保标志的国Ⅱ车辆外”。这时,一辆车窗上未贴环保标志的东风标致汽车被高警官拦下。当被要求出示环保标志时,女车主说:“领过了,找不到了。”于是,高警官提醒女车主及时补领环保标志。
几分钟后,又一辆没贴环保标志的黑色小轿车被於警官拦下。於警官检查后发现,这辆小轿车年检刚好8月份到期。于是他提醒车主,及时前往检测站年检并申领环保标志,而且要将领到的环保标志粘贴在车辆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道路秩序处罗警官在接受采访时说,在正常的执勤过程中,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目前交警执法人员以劝导为主,12月1日起将正式进行查处,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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