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 “仅此一家”的菜刀,却出现在了别人的网店,衢州老字号“同字七号”的经营者郑秋和带着疑惑,来到衢江区工商分局,踏上了自己的维权之路。8月8日,当记者再次登录郑秋和投诉的淘宝网店时,发现商品已经下架。郑秋和及时地捍卫了自己的权益,打赢了这场保卫战。
郑秋和经营的衢州市衢江区同字七号刀具厂是浙江省商务厅认证的浙江老字号。“大洲厨刀制作技艺”于2009年被浙江省文化厅评定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两个星期前,“同字七号”的网络销售人员在逛淘宝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离奇”现象:一户衢州的商家在网上销售几把菜刀,虽然没有在“宝贝名称”上注明具体商标,但在“宝贝详情”中详细介绍了“同字七号”菜刀的历史渊源与精湛工艺。细心的销售人员还从“宝贝图片”中看到,刀具套着自家的包装。
“这看起来就是我家的菜刀!我在淘宝上独家销售,怎么可能出现在别的网店里?”郑秋和认为,该网店店主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是来到衢江工商分局咨询。
在认定侵权之前,刀具是真是假,是执法人员首先面对的问题。如果刀具是假,那么是淘宝卖家盗用了“同字七号”的招牌;如果刀具是真,可能是卖家购买了“同字七号”的“正品”,放到网上销售。
为了检验真假,郑秋和以个人名义到该网点买了一把菜刀。7月31日,郑秋和将快递寄来的菜刀拿到工商分局,相关执法人员根据包裹上的寄送人电话,与网店店主陈先生取得了联系。
匆忙赶来的陈先生确认,在网上销售的菜刀,的确是“同字七号”刀具厂制作的。之前,陈某自己提供原材料到“同字七号”定制了10把菜刀,分给亲朋好友后还剩下6把,就挂到自己的淘宝店铺上对外销售。陈先生认为,自己并没有明确挂出“同字七号”的牌子,不构成侵权。
对于这一情况郑秋和表示理解,但是,让他担心的是,这些菜刀虽出自他家的手艺,但因为材质不同,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容易使消费者对“同字七号”菜刀的品质产生疑问。
经过协商,执法人员最后认定:陈先生未经授权出售品牌菜刀,但没有明确挂出牌子,虽够不上侵权,但商品应该下架。
工商执法人员对于郑秋和的行为十分赞赏,“对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有疑问的,可以像郑秋和一样,到当地工商部门询问,及时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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