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8月15日讯“建议严以律己,谨慎交友……”今天,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年度台州市检察院8名检察官的履职评议报告出炉。之前,一些检察官和律师评议时提到,个别检察官性格直爽,交友较多,虽未影响所办案件的公平公正,但仍需引起重视。于是,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履职评议报告中专门指出这个问题。
这8份报告不回避矛盾,直面问题。当检察官们看到自己的履职评议报告时,备感压力和责任重大。被评议检察官王荣军坦言:“这不仅提醒我们要继续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也对检察队伍的公正司法提出了要求。”
对法官和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是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的创新之举。今年上半年,此举在市本级试行3年的基础上,已在台州全面推广。
众所周知,法官和检察官是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的执行者。但现实中,也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2007年至2009年,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有多名法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此,人大作为法定的监督机关,必须加强司法监督。”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平说,他们从2010年起探索尝试这一举措。
据介绍,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每年从“两院”中的一家单位,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若干名被评议对象,组织常委会专职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其依法履职、履职能力和勤政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评议。被评议者先报告自查情况,评议人员和单位同事现场民主测评;评议人员还走访政法委、纪委等有关部门和律师、有关案件当事人,抽查其近两年主办的案卷及办案录像,最终形成履职评议报告,向被评议对象及所在单位公开。
评议动真格,报告不遮掩。去年,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在评议法官时,有人反映一名法官与律师关系密切,评议报告毫不留情地指出:“你与个别律师交往过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公正中立的良好形象……”
“这看似揭短,其实是在提升司法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台州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履职评议4年来,法院既没发现法官违法违纪现象,也没发生冤假错案。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数据也显示,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后,人大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件同比下降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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