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原副市长朱福林涉嫌受贿案一审在丽水开庭
检方指控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580余万
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涉嫌受贿案昨天在丽水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580余万元。
经过一天的庭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教授副市长文采斐然
1959年11月出生于义乌市义亭镇的朱福林,当过兵,上过大学,并在大学工作期间被评为讲师、副教授。
公开资料显示,朱福林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入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某部队战士、干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干部,地理系讲师、副教授。
朱福林的仕途,发迹于回乡从政。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地理学副教授的朱福林,在金华市开发区管委会找到了用武之地——出任该开发区副总工程师。
入仕后的朱福林,可谓顺风顺水,其历任金华市城建委副主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婺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兰溪市委书记。
2008年,朱福林出任金华市副市长。担任金华市副市长4年间,朱福林一直分管炙手可热的城建、规划、国土、旅游和民防等工作,联系双龙景区管委会。
朱福林平时给人的印象是外表谦和,作风强硬,办事执着,有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同时,副教授出身的朱福林在分管领域内属于“一支笔”,文采斐然,因此得到许多人的赞许,被称为“儒官”。
多次为开发商拿地提供便利
朱福林最后因为收受开发商的巨额贿赂,替多家开发商提供拿地便利,从而伤害了当地群众利益,遭到村民持续举报。
2012年8月,朱福林被省纪委带走调查,同时被带走的还有他的妻子和小舅子。
公开举报朱福林的是当地车头村的村民。早年,金华市婺城区以几十元每平米的价格征用了车头村的土地,后分出一块给金华正方集团做豪宅开发,引起了村民的不满。从2010年起,车头村一些村民就针对“上林院”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各级纪委反映。
为阻止施工,车头村村民甚至成立了“指挥部”来阻挠施工,实际上也占领着“上林院”的项目工地。为此,金华正方集团和政府多次与村民协商,希望能协调此事。
2011年11月,正方集团以帮助车头村办妥一块52亩的土地证,作为车头村集体资产保留开发,才最终与车头村村民达成和解。车头村村民代表也答应,在土地使用证办到车头村集体名下后,上林院项目才能开工建设。
如今,一些车头村村民甚至认为,是他们的持续举报,“扳倒了”朱福林。
检方在庭审中的指控也佐证,当年,正方集团在婺城区“上林院”项目拿地时,朱福林提供便利并收受巨额贿赂。
朱福林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场合,是2012年8月22日出席浙江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现场会。现场会放在义乌召开,作为当地分管领导,朱福林参加完这次会议后就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中。
2012年10月22日,金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朱福林的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收受贿赂时也颇有“技术含量”
知识分子出身的朱福林,在收受贿赂时,也颇有“技术含量”。他并不直接收受钱款,而是以“购房”或其他名义进行“包装”,甚至在某房产开发公司中持有干股。
2012年10月,朱福林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1月,他被依法逮捕。今年2月,侦查终结后,案子交丽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00年至2012年,朱福林先后利用担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局长、兰溪市委书记、金华市副市长等职务之便,在土地开发、人事安排、企业环评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他利用房产交易、“炒房”、投资收益等名义,收受徐某某等14人所送人民币1490余万元、欧元3000元、汽车一辆以及金条3根。
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当天宣判。此案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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