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应对家庭暴力采取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呢?
近日,家住镇海骆驼街道的小王来到骆驼法庭,向法院提交要求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原来,小王与前夫小刘经协商于2012年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之后,小王和小刘都感觉仍有感情,遂继续住在一起,但并未办理复婚手续。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今年5月,当时,小王和小刘因为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和儿子抚养费问题再起争执,双方彻底闹崩。
但小刘不愿接受这个现实,在随后的三个月时间里,他不仅在小王上班时间往其办公室打电话进行骚扰,而且还频繁给小王发送骚扰短信要求复婚,甚至直接到小王上下班必经的公交车站等候跟踪。小刘的这种行为不但严重干扰了小王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也让准备开始新生活的小王觉得安全感完全丧失甚至心生恐惧。最终,无法忍受的小王终于下决心向法院求助。
听完小王的讲述,法官告诉她,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离婚案件中遭受或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为防止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根据案件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查后核发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因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必须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因小王与小刘已经解除婚姻关系,故小王并不具备申请条件。
法官同时向小王提出建议,如果前夫继续骚扰的话,一方面小王可以采取更换电话号码或者将前夫小刘的电话号码加入黑名单的方式避免短信或电话骚扰,此外,如小刘继续以各种方式骚扰小王,小王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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