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出于好奇,编发谣言;偏听偏信,以讹传讹;发泄私愤,中伤他人……眼下,有些人把网络当成任意妄为的虚拟世界,以为穿上网络的“马甲”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但是,在网络上制造传播谣言,最终难逃法律严惩。近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谣言专项行动。
目前,全省共清理网上违法信息21.1万余条,其中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1.82万余条;查处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67起,刑拘2人,治安处罚46人,教育训诫22人;关闭违法的网站、栏目、网店1978家,关停相关网络账号、码号207个。
谎报疫情占四成
今年4月9日,网民“一朵小花儿S”在微博上发布:“柯桥也有一个感染H7N9的病人,被送至医院隔离”的虚假信息。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网民真实身份为单某(女,20岁,河南省社旗县人)。当日,公安机关在绍兴县将其抓获。单某交代了她在微博转发其他地方禽流感疫情信息的同时,虚构柯桥出现禽流感患者的行为。绍兴县公安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数据显示,在今年我省查处的网络造谣违法犯罪案件中,谎报疫情的有29起,占41%。他们有的编造某个地方发生禽流感疫情,有的造谣实验室发生病毒泄漏,一定程度上造成公众的恐慌情绪。此外,谎报警情的有18起,占28%。近日,先后有网民捏造一名男子在桐庐被5名女子轮奸致死、6名罪犯越狱1个月内在桐庐杀害78名女性的信息,在网上迅速传播,造成恶劣影响。扬言爆炸的有10起,占16%。如湖州郑某因为对现状不满并希望引起网友关注,在网上发布了“要发动恐怖袭击,炸毁湖州市政府”的言论。发泄不满、诽谤他人的9起,占14%。发布虚假恐怖信息的1起,如在嘉善打工的云南人龚某利用手机短信谎报:杭州飞往成都的航班上有炸弹,结果造成社会恐慌和航班延误。
幕后推手须警惕
日前,江苏警方在公安部指挥协调和浙江、广西等地警方积极配合下,成功侦破一起利用互联网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系列案件。利用网络发布负面帖文施压获取“封口费”的网络爆料人周禄宝,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依法批捕。人们发现,周禄宝、“秦火火”们炮制谣言兴风作浪的过程中,一些网络大V成为他们“借船出海”的捷径。
在专项行动中,我省公安机关也发现类似迹象:一些网络推广公司与一些所谓的“意见领袖”和网络“水军”达成交易,结成营造网络事件的共同体。他们利用微博、微信、论坛、贴吧等的网络平台,利用人们的情绪、情感、情欲,长期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蒙蔽网民,或以删除贴文、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牟利,或实施敲诈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威胁社会安全稳定,损害百姓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网络治谣出重拳
“网络谣言的不断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省公安厅网络警察总队总队长丁仁仁表示,由于网络犯罪成本低、收益大、风险小,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同时,有些网民法律意识淡薄,为博取名利、寻求刺激,不断挑战道德底线,助长了网络犯罪活动的蔓延。此外,一些网站和部分网络运营企业受利益驱动,只顾经济利益忽视社会与法律责任,疏于内部管理,失守第一道防线,客观上为网络造谣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
针对当前日益突出的网络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问题,我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一批网上组织大规模恶意造谣的为首分子,深挖打掉一批专门从事网络造谣的幕后推手公司,有力打击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坚决清理整治网络谣言和恶意炒作信息,依法关闭一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平台,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网络服务商,有效铲除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土壤。同时,希望广大网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网络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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