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3日讯 拆除一处违法建筑,用了整整8年时间。昨天上午,嵊州市民王晓芳,看着楼下的违法建筑被拆完后,长舒了一口气。为了这一天,她一次次将政府部门告上法庭,现在总算艰难地赢得了这场“持久战”。
王晓芳是嵊州马寅初中学初中部的老师。2004年7月,王晓芳住进自己购买的该市滨江城市花园一单元5楼的一套商品房。不久,她发现楼下3楼和4楼的业主陈某,擅自在房屋北侧商铺平台上搭建了一层房屋,后又在上面搭起一个雨棚。这些“新添”的建筑,给王晓芳一家的生活和安全带来了很大影响。
在向开发商、物业和当地建设部门反映无果后,2006年7月,王晓芳起诉陈某,要求拆除违法建筑。但当时王晓芳没带证据原件,庭审法官告诉她只能撤诉。事后,她咨询律师后得知,只要将证据补上来,其实还可起诉。王晓芳决定暂停诉讼,苦读法律,为日后的继续诉讼做准备。
2009年,王晓芳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她决定放弃民事诉讼,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7月26日,王晓芳向该市城管执法局申请拆除楼下违法建筑,该局以建设部门对违法建筑已作“罚款、暂保使用”的处罚为由,拒绝受理。同年10月,王晓芳起诉嵊州市建设局,要求法院撤销建设局之前的行政处罚决定。
虽然这次官司中,嵊州市建设局及时撤销了此前的处罚决定,但王晓芳在向城管部门申请拆除违法建筑时,对方却迟迟没有回应。2011年4月,王晓芳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嵊州市城管执法局告上法庭。之后,又因处罚不合理,再度状告该局……
3年时间,4次状告行政部门,王晓芳辗转多个法院。直到今年8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王晓芳的拆违请求才算真正有了司法保护。
“没想到拆除一处违法建筑有那么难,”王晓芳告诉记者,行政部门的不作为,给她带来了漫长的诉讼之苦,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当前,‘三改一拆’正在全省大力推进,希望行政部门能积极作为,让老百姓少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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