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5日讯 8年来,嵊州普通市民王晓芳的“敌人”,就是一间违建的房子。
在当下的中国城乡,这样的房子,其实很普遍。可是,它遇上了王晓芳。
“八年了,抗战都胜利了。”朋友们这样和她打趣。
“太累了。”王晓芳自己则苦笑着说,她手里拿的是一份份判决书。
8年里,王晓芳一共打了5场官司,其中4次“民告官”,过程曲折。
为了打赢官司,王晓芳自学法律,连考两次通过了司法考试。法庭上,她也从不请律师,带着丈夫出庭,还自写诉状。
最终,她赢了。
几天前,这间房子终于拆了,只是,除了高兴,王晓芳的心里依然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缘起
楼下邻居搭了一个违章建筑
今年48岁的王晓芳,是嵊州名校马寅初中学的老师。她丈夫也是教书的,一家人的日子原本很平静。
改变发生在2004年7月。王晓芳一家搬进了滨江城市花园小区的新房,住在五楼。
三楼和四楼的业主姓陈,是个老板。他在三楼北面36.8平方米的商铺平台上动起了脑筋。
陈老板先是砌了一个房间,后来又在房间上加建了一个一层楼高的雨棚,正好位于王晓芳家北房间、厨房和卫生间的窗下。
这还不算完。没多久,陈老板又将违建的房屋改成了厨房,因为没有烟道,油烟经常散发到王晓芳家。从陈老板违建开始,王晓芳就不断向房产公司反映,但没有任何效果。
她又找到陈老板家人交涉,依然没人理会。
2005年,王晓芳向当时主管违法建筑执法的嵊州市建设局反映,没有收到回复。在不断的反映中,两年过去了。
第一场官司
告邻居违建
时间:2006年7月结果:证据不合规定,撤诉
无奈和气愤之下,2006年7月31日,王晓芳把房产商和邻居陈老板一起告上法庭。
这是她第一次打官司,没有找律师,“心里很紧张。”
庭审时,法官告诉她,因为没带证据原件,只能撤诉处理。当时的王晓芳并不知道,只要补充了证据,还可以再次起诉。
咨询律师后,王晓芳觉得“被诳了”。这让她深受刺激,决心暂停诉讼,苦读法律。
其实从2003年起,王晓芳就自学法律,2007年,王晓芳考出法律本科。接着,她又参加了司法考试。
第一次,没过。2009年,44岁的王晓芳终于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场官司
告建设局“以罚代批”
时间:2010年10月结果:建设局主动撤销处罚决定
通过司法考试后,王晓芳前往杭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学习经验。有个律师给她出主意:“不要打民事官司,直接行政诉讼,告政府部门不作为。”
王晓芳一下子找到了那扇门。
2010年,拆违的管辖权由建设局转移到了城管执法局。同年7月,王晓芳向城管提出了拆违申请。
城管回复说:之前建设局已对这个违章建筑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3680元、暂保使用”,所以,不能受理她的申请。
王晓芳很快用法律知识找到了关键点:“罚款不等于审批通过,以罚代批是法律所禁止的。”
2010年10月9日,她把嵊州市建设局告上法庭,这也是她第一次“民告官”,“家里人都很支持我。”
还没开庭,嵊州市建设局就主动撤销了处罚决定,他们建议嵊州城管重新处罚。
这让王晓芳看到了希望。她撤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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