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5日讯 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将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测评模式,群众将有更大的话语权。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我市今年将试行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工作,通过组织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对领导干部业绩进行评价,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更好地履职担当、激情干事、务实为民。市委书记钱建民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晓东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据了解,此次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工作,分市级部门和县(市、区)两个层面进行,评价成果将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在市级部门层面,暂定49个市级部门(单位)的市管领导干部作为评价对象。为充分体现评议的广泛性、公正性,我市将建立由市“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组织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县(市)和城区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基层干部、村(社区)负责人、普通群众、新闻媒体人士等组成的约10000人的大评委库。届时,按比例随机抽取1800人左右参加,其中社会组织、企业、村(社区)、普通群众、新闻媒体人士代表总数至少占到一半以上。在县(市、区)层面,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法检“两长”接受各级干部、公众代表的评价;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接受各级干部的评价。同时建立由各界代表组成的1000人左右的大评委库,开展评价时,随机抽取150人左右参加。
钱建民指出,实行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是一项改革和探索,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干部履职干事、完善干部考评机制的重要举措。要始终突出“实干实绩实效”导向,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理念,务实制定目标,扎实开展工作,实事求是公布业绩,真正做到“实”字当头,“干”字为先。要最大限度吸引和组织群众参与,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保持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要科学分析和运用评价结果,坚持看平时、重实绩、听口碑,充分发挥评价结果的“民意表”作用,让干部“照照镜子”,促使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服务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上。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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