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建议暂不将“以房养老”写入政策
2013年09月26日 07:17:42
在老龄化程度位列全国第二的浙江(排名第一是上海),养老始终是热点议题。
继9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专门就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召开专题询问会之后,在昨天的分组审议会上,养老话题再度被提及。
今年9月中旬,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及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一时“以房养老”被炒得沸沸扬扬。
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模式以居家为基础、社会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养老问题固然是个人、家庭的事,但同时也是政府和社会的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昌在分组讨论时强调。
实际上,早在2006年5月初,农行浙江分行就在全省最早提出了“以房养老”的概念。但由于诸多限制,也一直未推出成熟的产品。
去年,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曾借鉴国外“倒按揭”思路,推出“养老按揭贷款”业务,在杭州试水时却无人问津。其主要原因,就是多数人观念上很难接受。
而在分组审议时,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厉月姿表示:“在倡导子女敬老、孝老、养老尽孝的基础上,社会养老多元化是一种趋势,政府托底势在必行。”
厉月姿建议,省政府在研究出台养老服务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的时候,暂时不将“以房养老”列入其中,以利政策的严肃性和政府为民办实事正能量的保护,也有利于人心的稳定。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此前亦表示,这个主要是保险金融的衍生品,是市场化的产品,政府不会来做。(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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