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 10月1日旅游法实施在即,浙江省旅游局会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推出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昨日下午,市旅委召集全市100多家旅行社的相关负责人,就此专门进行培训。记者发现,与老版合同相比,新版按照旅游法条款在购物、行程细化以及文明公约方面有诸多新增内容。
出游信息透明细化
在绍兴旅行社报团去九寨沟旅游,可结果是杭州的旅行社组团出行,到了四川又是成都的旅行社地接。有时候,游客甚至被“转卖”了好几次也不知道。
今后,这些信息在合同中都会被明示,让游客有充分知情权,不会再有被卖团的感觉。
记者注意到,新版合同将旅游法的诸多关键信息列入条款。如以往惯用的“准几星”、“仅供参考”、“以某某为准”、“超豪华等级”等不确定性用语都不能出现在旅游行程单中。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说,新版合同中告知游客的事项更加详细,游客的利益保障更被强化。“在以往的旅游合同中,境外导游、司机服务费等属于‘旅游合同不包含’的范围,在新版旅游合同中都予以明确。”
文明出游写入合同
近年来,乱扔垃圾、随意涂鸦、刻字等游客不文明行为屡见报端。针对这一现象,新版旅游合同中增加了游客文明出游的约定,还特意用黑字体标注。
合同中明确指出,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等。旅行社委派的导游、领队要引导游客健康、文明旅游。游客若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或者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且不听劝阻,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隐瞒健康问题后果自负
新版合同中,还对游客的自身健康问题进行特别提示: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虽然之前旅行社也会在事前告知游客要在健康状态下出游,但未纳入合同中说明。”绍兴国旅相关负责人说,“这次的规定比较明确,但旅行社也不能强制要求每个人去体检。我们得更加认真地去提醒游客及其家属,共同保障旅行的安全。”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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