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2日讯 《旅游法》实施的首个黄金周,旅游市场已经发生了一些新变动。“十一”海岛游最为火热,如泰国普吉岛、印尼巴厘岛、毛里求斯等海岛目的地为“十一”大热门,自由行和半自助游异军突起。越来越多游客选择这类更具自由度的旅行方式,同时搭配购买一日游、门票、交通接驳、签证等辅助服务产品,自由“拼接”旅游行程。
根据在线旅游网站显示,“十一”长假前往欧洲、北美、中东非等地的海外长线基本售罄,该地区产品受《旅游法》影响较小,仍以团队游为主。东南亚、港澳台产品受“一价全包”影响,团队游报名情况有所下降,自由行和半自助游的预订量大增,总体组织出游人数相比去年同期有增无减。
越来越多自由行和半自助游客人搭配购买一日游、门票、交通接驳、签证等辅助服务产品,自由组合拼接旅游行程。记者在携程网看到,香港一日游产品在200元左右,涵盖了香港海洋公园门票和太平山、星光大道、维多利亚港等著名景点,提供导游和用车,既便利又实惠,非常受游客欢迎。泰国普吉岛租车服务最低35元起,丰富的线路和种类完全可以满足自由行客人的各类需求。专家认为,“十一”旅游法实施不会遏制游客的出游意愿,旅游服务商应该丰富产品形态,深化产品内容,以满足游客日益个性化的需求。
《旅游法》哪些地方被误读
“零负团费”将绝迹“江湖”?
由于《旅游法》将“重拳”治理“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困扰旅游行业多年的难题,不少游客预计这些“顽疾”不久将绝迹“江湖”。然而,不少专家认为,这种观点过于乐观,想要从根本上治理旅游业多年形成的一些顽疾仍然任重而道远,光靠一部法律显然远远不够。
一位资深法律人士介绍说,其实在《旅游法》出台之前,我国不少法律法规都对一些旅游业顽疾进行了治理,如《旅行社条例》《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销售假冒伪劣旅游产品、景区随意涨价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从实际的执法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
《旅游法》的实施意味着旅游业治理进入新的阶段。
《旅游法》“沦为”涨价依据?
“十一”假期前,不少打算外出旅游的人发现,线路报价比之前咨询的贵了不少。“《旅游法》不是保护我们的法律吗?怎么成了涨价的依据?”山东临沂市民马旭冉说。
“与其说这是‘涨价’,不如说是一种高性价比的‘回归’。”山东旅游规划设计院院长陈国忠认为,过去为了比拼报价低廉,旅行社不惜赔本报价,通过增加自费项目、多安排购物店等方式获得商家回扣,并没有给游客真正的“低价”。《旅游法》实施后,游客将更加明白消费,旅行社也将调整战略提高旅游舒适度,提高旅游质量。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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