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全市水产制冷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于9月30日拉开帷幕,昨天,由安监、市场监督管理(质监)、消防、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环保等市级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组开展首次执法,对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以下简称“舟渔公司”)进行检查、复查,并根据检查情况,依法向舟渔公司开出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本次联合执法主要内容为查找舟渔公司氨机房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法查处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氨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舟渔公司西氨机房,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氨气压力管道阀门。按照行业标准,氨气压力管道阀门应采用铸钢材质焊接,而从检查情况看,该车间1000多个阀门中只有十分之一符合标准,其余阀门则是灰铸铁材质、法兰连接。执法人员介绍,灰铸铁阀门容易生锈,同时法兰连接方式不严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生产车间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是制冷行业安全生产的大忌,执法人员在2号加工车间检查时发现,虽然该设备已经停用,但设备上却附着一层薄霜。执法人员推测,车间仍在使用氨直接蒸发制冷设备。随后,记者又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另一单冻机加工车间,一进门就闻到了刺鼻的氨气味,执法人员随即对车间进行氨含量检测,检测数据显示为120ppm。执法人员介绍,氨气达到100ppm对人体有严重刺激作用,持续待上15分钟,将有生命危险。车间负责人则表示,目前车间已经停产,并已开展相关检修工作。
经过全面排查,联合执法组共发现28个安全隐患和问题。在联合执法情况汇总和处置会议上,联合执法组现场做出处置决定:责令舟渔公司立即关停5个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生产车间;对其中一个经查为违法建筑的氨机房、冷库及附属用房,交由当地综合执法局,限期实行拆除;对3个冷库、氨机房及生产车间等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并未经检测检验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阀门,重大危险源未经评估备案及消防安全方面等隐患,作出限期整改指令。此外,环保部门对企业生产排污情况进行了抽样,待抽样结果出来后,依法再作处置。
根据全市水产制冷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市、县(区)两级联合执法组将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确保在2个月内完成认定企业违法违规事实,依法分别作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及停止生产或提请政府关闭的处置措施,力争在一年内基本达到整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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