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1日讯 卫生间施工电线没有穿管,易引起火灾;阳台护栏高度仅80厘米,比国家规定的“缩水”30厘米,存在安全隐患;客厅背景墙用大理石湿贴易脱落……昨天下午,绍兴市消保委和上虞消保委联合召开家居装修装饰行业消费测评实务公示会,首次发布家装业测评报告。家装业乱象让人触目惊心。
新闻背景:
家装投诉逐年上升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住房消费需求由过去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提升到对住宅品质的要求,家庭住房装饰装修费用同住房价格所占比例也在逐年加大,已成为市民日趋关注的焦点。
与之相适应,家装行业得以迅速发展。以上虞市为例,目前该市从事家居装饰装修的企业有166家。由于目前进入家装行业的“门槛”较低,数以百计的“装修游击队”随之产生。
家装企业在设计水平、施工质量、售后服务、社会信誉度等方面良莠不齐,尤其因装修装饰引发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屡屡发生,消费投诉逐年递增。
为规范家居装饰装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7月,上虞市消保委开展了家居装饰装修行业服务质量消费者测评活动。他们邀请该市家装行业的9名专业技术人员及1名法律顾问为消费维权义工(均与本次测评对象无直接关联),和消保委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帮助消费者验收装修质量,体验装饰装修消费过程,进行现场社会监督检查。
这次上虞采取问卷调查与抽样测评两种方式,针对上虞市家装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测评分析,并从上虞市范围内的装饰装修企业中,选择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装修工程较多、可比性较强的10家装饰装修企业,对其家装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家装样本是由各公司提供基本完工的样板房实例,并通过消保委随机抽取确定。
测评结果:
六大问题暴露“潜规则”
这次家装企业测评,共有6大问题让人触目惊心。
问题一:保修期低于国家标准,有的甚至没有保修期
在测评中,共发现3家企业对保修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低于国家标准。
据介绍,国家标准为家庭装修保修期为2年,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然而,消费义工在实际抽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约定的保修期低于国家标准,有些甚至未设定保修期限。
按法律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然而部分企业缩短甚至未设保修期的行为,不仅未承担作为经营者的义务,还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问题二:“清一色”签订装修合同,但合同尚不规范
从合同调查情况来看,合同签订率在100%,合同条款较为规范和完整,其中东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九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上虞市朗高装饰有限公司的装修合同采用示范文本(即经杭州市工商部门备案的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有7家企业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有2家企业对纠纷处理方式约定不明确。违约责任与纠纷处理方式不明确,推卸责任,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此外,调查发现所有测评对象都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一旦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纠纷,这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很不利。
问题三:装修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调查中发现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有:卫生间施工电线没有穿管,不穿线管当电线漏电或老化短路时,容易引起火灾,尤其是卫生间内,极易渗水漏水,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阳台护栏高度未达到国家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般护栏高度要求达到110cm(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有些楼房护栏高度仅有80cm,护栏高度对住户的安全影响非常大,尤其是对儿童而言,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灾难事故;此外,施工过程还存在厨房窗台高度未达标、瓷砖空鼓、地板铺设缝隙大等各类不规范现象,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问题四:收费价格高低不一
随着劳动成本的增加,装修人工服务费大幅上涨,成为装修费用中重要组成部分。测评中发现,装修项目的人工服务费存在较大差距,同一个项目,企业报价相差10余倍,产生上述现象除了与其所使用的材料有关联外,企业过分追求超额利润是直接原因。
问题五: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前后差距大
据问卷调查反映,家装企业高估冒算,偷工减料,售后服务无法得到切实保证,同时装修过程中,强制增加装修项目,迫使消费者承担超出约定的费用。出现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尚未完全规范,装饰行业自律水平低,企业容易受利益所驱,行业诚信度问题依然突出。
问题六:装修设计水平不足
据问卷调查的信息反馈,许多装饰设计者设计水平一般,更有甚者缺乏房屋结构安全、设备管线等基本知识,随意拆墙打洞、改动管线,给房屋住宅带来抗震、消防等安全隐患,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设计者专业能力不足,虽然各家装企业均有专业设计人员,但大多资质不健全,无法保证其专业度。
维权参谋:
消保部门开出“药方”
消费者如何避免或减少因装修装饰引发的被侵权呢?上虞市消保委开出5帖“药方”。具体包括:
一是在选择家装公司时,消费者不仅要对装修公司的诚信程度、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有所了解,还要特别注意确认装修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是否具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资质证书。
二是在选择装修材料时,建议消费者到大型综合装修材料市场或生产厂家购买,选择环保型的装修材料,尽量不要到廉价市场或路边小店购买板材,切记索要发票或购货凭证。
三是在与家装公司签家装合同时,消费者应当将使用装修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完工日期在合同中写明,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如果消费者在施工过程中对某些项目有所增减,一定要签补充协议或条款,并列入正式的装修合同书中;有关保修方面的内容,合同中要约定等。
四是在装修时要权衡自己的实际收入状况,消费者应本着实用、符合审美需要的原则,切记不要攀比;对装修公司的装饰材料报价进行对比;对装修过程中家装公司提出的追加投资的建议要慎重对待,不要轻易更改装修项目、使用材料或合同约定。
五是当消费者发现家装质量存在问题时,应处理好施工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同时注意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如合同、图纸、工程变更单、材料清单、发票等,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投诉,或向消保委、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也可直接通过仲裁、起诉等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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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10大家装企业联合发出倡议
保证装修质量
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前天下午,上虞市惠多装饰有限公司等10大家装企业联合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保证装修质量,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等。上虞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称,此举将促进家装行业健康发展。
这10大家装企业包括广州市美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上虞市依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虞市惠多装饰有限公司、上虞东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上虞市平安居设计装潢有限公司、九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上虞纯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虞市名匠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虞市朗高装饰有限公司和上虞市追艺装饰设计事务所。
据悉,上虞10大家装企业倡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倡使用装修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提高合同的履行能力,反对商业贿赂,反对欺诈行为;坚持诚信经营,努力做到设计方案合理制定,施工用材符合标准,检测治理落实到位;严把施工质量关,杜绝质量安全隐患;规范定价,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的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以实际行动促进上虞市家装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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