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4位病人的家属找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办公室,通过医院感谢同一个人——26岁的曾朝林,没有他,他们都将被病魔击垮。
9月底,小曾出了车祸,在医院抢救二十多天,还是被宣布脑死亡。
他的家属把他的器官捐出,帮助有需要的人,也让小曾的生命得以延续。
小曾捐出的心脏、肝脏和肾脏,救了4位患者。这是浙江省首次在同一个医院同时做4个重要器官的移植,通过手术使4人获得新生。他也是浙江省第三例脑死亡后捐出器官的捐献者,以往我国死后捐献器官一般以心脏死亡为标准。
心脏捐给终末期心肌病患者
肝脏捐给肝癌患者
肾脏捐给两位肾病患者
小曾捐出心脏、肝脏和肾脏,救了4位患者。小曾的哥哥说:“如果小曾知道了,他应该会开心,他以前就喜欢帮人家。”
小曾的心脏捐给海宁市的王先生。王先生胸闷气急已有20多年,当地医生诊断为扩张性心肌病,最近6年心功能衰竭,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而3个月前连睡觉都不能平卧了,只能坐着半睡半醒。
浙医二院心脏大血管外科主任董爱强为他做的心脏移植手术。他说,患者手术前的左心室直径已达到8.5厘米,正常人为4.5厘米,这说明他的心脏直径已经差不多超正常人的一倍,容积约为正常人的8倍,而评价心功能的重要标准射血分数,正常是60%以上,而他只有24%,已经接近终末期心肌病。
“终末期心肌病惟一有效的治疗方法就是心脏移植。”董主任说。
移植前三天王先生才入院,小曾愿意捐献器官,血型正好配上,非常幸运,王先生获得这次心脏移植的机会。
移植手术一周后,王先生的射血分数已经恢复到65%左右,活动能力正在慢慢恢复。
王先生的女儿非常感谢小曾一家人,“他们给了我爸爸新的生命,像有了一种割不断的血缘关系。”
董主任说,肾功能不好的病人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来延长生命,但目前国内没有可以长期使用的人工心脏辅助装置,心脏移植的机会和供体又非常少,所以很多终末期心脏病患者往往在无望的等待中迎来死亡。
我国实行器官移植一般是以心脏死亡为标准,这对心脏供体来源受到严重影响的限制,但如果心脏没停,仅仅是脑死亡,很多家属难以接受,欧美国家普遍实施脑死亡标准,而这次是按照脑死亡的标准来做的。
董爱强主任说,这次用脑死亡来作为死亡标准的器官移植,是浙江省第三例。
患肾病的杭州郑女士和安徽徐先生接受了肾移植,他们只要一个健康的肾,就能维持健康的生活。小曾两个肾,救了两位严重肾病的患者。肾脏移植中心主任肖家全说,这两位肾脏病人等待肾源都等了大半年,现在做了肾移植手术,肾脏功能已在恢复。
“透析也能代替肾脏部分功能,但是肾脏的造血功能是透析没办法替代的,只有移植才能解救他们。”肖主任说。
还有一位是患晚期肝癌的张先生。3年前,张先生做过肝癌手术,肝癌复发,也只能通过移植来彻底治疗。
今年9月卫计委出台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
把器官分配给最需要的患者
捐献的器官有限,根据浙江省红十字会的登记,如果有1例愿意捐献器官的患者,就有150位患者在等待。
这么多人在等,器官最终分配给谁?
浙医二院副院长、肝胆胰外科主任梁廷波说,医院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来获取器官。今年9月1日,国家卫计委制定出台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强制使用分配系统,每一个人体捐献器官信息,都将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综合等待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地域的因素,严格执行分配结果,将器官分配给最需要的人。
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写明: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梁廷波副院长说,我国每年因车祸死亡有6万-8万人,很少有家属提出或同意器官捐献。目前临床上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非常多,希望大家能慢慢接受器官捐献,帮助更多的人。
如果你想进一步了解器官捐献,可以登录浙江省红十字会网站,点击“器官捐献”一栏,上面有详细介绍。(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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